社科院11月28日发布报告,提出应及时推广上海、重庆的经验,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超过40平方米的部分,无论住房为何种产权性质,均按评估价格征收税率较高的保有环节房产税,并将新增商品房和现有存量房均纳入征税范围。(11月28日新华网)
社科院这一建议意味着,如果一名单身青年购买了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或者夫妻二人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抑或一家三口住着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他们就得成为光荣的房产税纳税人,为政府收入添砖加瓦。
恕我愚笨,不太明白社科院的建议道理何在、设定40平方米这个界限的依据何在。其一,征收房产税重在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却为何要向民众的首套房、自住房征税?其二,即使向“大房子”征税,但依据有关部门一贯的定义,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均为“小房子”,社科院设计的房产税,为何连50平方米的“蜗居”都不放过?其三,即便一家三口住着130平方米的房子,但他们可能是正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房奴”,可能是几辈人节衣缩食才购买了的一套住房,向这样的人群征收房产税,增加他们的住房负担,于心何忍?
是的,即使为增加政府收入而征收房产税,也要考虑其正当性、合理性,顾及民众的承受能力。当前房价之所以这么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附着在房子上的税费多如牛毛,政府已经从房地产市场获利多多,民众已经为住房消费承担了繁重的税费,现在还要对民众住宅普遍增收房产税,其正当性、合理性令人怀疑。换言之,若要全面开征房产税,其前提是将既有税费予以清理,促使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减轻民众购房时的税费负担。
实际上,政府花那么大力气调控房价,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解决民众的“住房难”。现在,房价没有降下来,人们咬紧牙关、东拼西凑买了一套房子,还来不及喘息,接着就要每年为房子纳税,如此,普通民众将会更加买不起房、住不起房、租不起房。
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置民众承受能力于不顾,这样的建议势必遭到民众的反对。新浪网的调查显示,近六成的被调查者对社科院的建议持反对态度,而三成多被调查者表示支持,也是基于“有助于遏制房价上涨”的美好期望。社科院有必要反思,为什么自己的建议不得人心,这个建议究竟是调查研究的结果还是拍脑袋得出的想法。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