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称湖南邵阳市绥宁县财政出资一百万元,县城管局预订61台小车并成立出租车公司,城管局书记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邵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政府客运管理部门已经组成联合调查组已赶赴绥宁县展开全面调查。(11月28日《潇湘晨报》)
政府出于“好心”,由于绥宁县城眼下只有十多辆出租车运营,打车难,考虑到方便市民出行,才会有财政出资购出租车之举,才有“城管牌”出租车公司的“诞生”。急中生“愚”,这是典型的“病急乱投医”,亦是“好心办坏事”的典范,置国家规定的“政府不准办公司”等于不顾,又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为一身,如此决策太草率,权力的自主裁量权太宽松。我们从中可以窥见政府职能转变的“跑偏”,也可以惦量出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分量。
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与政府应各司其职,这也是市场经济的最显著特征之一。政府出资办出租车公司,有着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大包大揽的遗风,这可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之嫌。时代在进步,政府岂能开“倒车”?岂能去挂市场经济的“倒档”?作为特许经营的的出租车行业,针对眼下运营出租车辆少的实际情况,只能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则,公平公正的原则,用合乎市场秩序的形式,补充车辆,平衡供求。
如果城管出租车公司实至,“权力出租”或名归。家长肯定会庇护“自己的孩子”,权力也不例外。首先,权力可能会“开绿灯”。有着权力保驾护航的出租车公司,可以在驱利的轨道上畅通无阻,可能将公平竞争“压在车轮下”,将不公平竞争进行到底。其次,“劣币驱逐良币”定律可能上路。政府的出租车是市场经济的“畸形儿”,可视为“劣币”,但具有巨大的生命力与战斗力,它可以排挤与冲击市场化的出租车。在不公平竞争条件下,市场化出租车有可能“熄火”。
进一步讲,政府违规办公司是一种垄断行为、侵占行为。我国正在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而垄断行为是时下最大的阻碍、最突出的矛盾。政府只能做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稳定的监管者,以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基础性作用,以捍卫市场的尊严,决不能充当扰乱者,更不能成为垄断者。见微知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职能转变的思路尚未够清晰,甚至会误入歧途。加强政府的能力建设与角色转变,尤其是对市场经济的“驾驭”依然是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