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周至县酷似巨型香烟的北大门,最近成为网络热点。有网友表示,政府为此投资了上百万元。对此,该县昨日回应,北大门实为地产商出于增强周边吸引力建设的景观建筑。(11月28日《南方都市报》)
按照周至县回应的说法,“香烟大门”是开发商所为。言下之下,这与他们没有关系,因此县政府对此也就不用负责。
理论上来说,“城市公共景观”的建设过程,是城市的管理者、雕塑家、开发商、公众这四个方面在城市公共空间的一种博弈。但事实上,根据长期的“国情”判断,我们的城市管理者是绝对拥有城市公共景观的最终决策权的。地产商果真能绕过政府建设起“景观建筑”么?
或许,更为可信的解释是这样的:政府将部分建设城市公共景观的“权力”“让渡”给了开发商。众所周知,如今用“招商引资”与“投资建设”来拓展城市空间,拉动经济增长,已成为繁荣县域经济的常态与重要支柱,面对外来的投资建设者,地方政府更多是持热烈欢迎态度,并把其奉为座上宾,能给予开发商多少政策支持,就尽量多给予开发商政策支持,只要能促进经济,拉动经济新引擎,即便出现些“有碍市容、人民反对”的项目工程,政府自是持不闻不问的容忍默许态度,当然这些都是基于“投资者为先,他者其次”的经济考虑。政府对开发商千番讨好都不够,哪有闲心对本县开发商的“投资建设”发表异见呢?
可是,没有其他力量对城市公共空间博弈的共同参与与决策,只有“卯足了劲,自家觉好看”的开放商,抑或是只有煞费苦心的政府自我决策,相信诸如此类雷人审美的“神来之笔”,以后还会出现不少。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