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11月27日《新京报》)
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截至2011年底,全国职保参保人数共有2.8亿人,共计3.58亿人参加新农保,共有235万居民领取城居保养老金。
由于多方面的因素,重复参保的情况难以避免。比如,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就业人员参加职保属于法定权利和义务,而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目前遵循的是自愿原则;又如,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如职保为按月缴费,新农保、城居保为按年缴费。国家审计署今年8月的社保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三类养老保险,9.27万人重复领取养老金6845.29万元。
目前,我国的社保制度设计、运行不允许重复参保。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其中参保缴费人员2.27亿人)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
今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正因如此,人社部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三大养老保险实现城乡衔接转换,有利于城乡统筹,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有利于防范风险,是一项不折不扣的民生之举。当然,在三大养老保险实现城乡衔接转换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前进中的问题,只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只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只要上下齐心想办法,所有问题都是能够解决的。
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所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三大养老保险顺利衔接转换显得非常重要,值得全国人民期待!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