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山东全省县及以下医疗机构6月起开始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记者近日赶赴山东临沂、日照县区调研发现,在全民医保体系下,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该模式并不难。记者发现,实行该模式的地方,没有一个患者逃费。
对于医院来说,“先诊疗后付费”最怕患者不守信用。因此,我国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实行“先交钱后诊疗”的预付费就诊模式。山东省推行的这种新就诊模式,不仅能舒缓患者的经济压力,体现医院的人性化关怀,而且也有利于化解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顽疾。
实际上,“先诊疗后付费”在河南、北京等地也都有尝试。但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绝大多数是县级以下的基层医院,鲜见有大中医院推行这项公共政策。就山东实施的这项医疗新政而言,也是面向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据了解,力推这一就诊模式变革的兖州市中医院院长孔庆民,其底气主要在于当地“新农合”、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覆盖率都在99%以上,假设有患者逃费,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可以说,高报销率的医保降低了医院的费用风险。
而在县级以上甚至大城市大医院,推行“先治病后交钱”模式恐怕就没那么容易。对于新农合参保者来说,在乡镇医院就诊可报销90%,在县级医院可报销75%,市级医院可报销50%,在省级医院或跨省医疗报销比例则更低。除此之外,一部分就医者,因为无医保、无新农合,低收入自费群体等,可能无力归还高额医疗费。
因此,要想让“先诊疗后付费”覆盖到所有的医疗机构,由基层医院向大中城市医院推广。一方面,医院不妨学学金融系统,为患者建立一套征信系统,根据患者还款总额、时间、次数等的表现,给予不同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高的,可以继续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而对于在“信用黑名单”里的,则可以采取一定措施作为惩罚;另一方面,还需要政府兜底为依托。国家财政应当承担起救济责任,不妨设立单独的救助基金,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补助力度。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