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淋湿罚单”岂能为“官本位”特权开脱

2012年11月26日 13:33   来源:荆楚网   冷黛儿

  昨天,微博上一组交警路边执法的图片引起争议。一位交警正在警车内开罚单,车主在窗外等着。车主是位裙装女子,右手盖着头顶,目视着车内开罚单的交警。此时,天空正下着雨。事后交通警察局回复说在车内开罚单,为的是怕淋湿罚单。(11月25日现代金报)

  司机若是违反了交规,吃罚单无可非议。但是在下雨天,交警在车内开罚单,让裙装女车主淋雨‘受罚’。这是对车主的极不尊重,更是与国家倡导的“以人为本”背道相驰的。作为执法人员,一句“怕淋湿罚单”,又岂能为自己的行为开脱?

  毋庸置疑,交警开罚单是执法的一个重要步骤,来不得一丝一毫的疏忽大意,理应严谨规范。但是拿“怕淋湿罚单”当借口,这样不仅淋湿了车主的心,也会影响执法者的形象,因此不是件小事。

  俗话说的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警察在车内开罚单,而任由车主淋雨‘受罚’,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这样的行为,归根结底,是部分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这就直接导致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目空一切”,当然也就“肆无忌惮”。

  殊不知,现代社会是信息高速传递的社会,伴随群众监督意识的觉醒,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完全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作为国家公务人员,须知自身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形象,更是政府、国家的形象。针对此次事件,交警应该注重细节,转变观念。最好的方法是让车主坐到警车后座上,然后再开罚单。这样,既避免淋湿罚单,更是人性化执法的体现。相信,这样的执法才是群众真心拥护的。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就要求公务人员在生活、工作中,要切实摒弃“官本位”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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