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半岛都市报》11月25日报道,11月24日,记者对山东青岛多个行业调查发现,有的单位为其员工一个月缴存五六千元,有的单位则只有一两百元,不同行业之间公积金缴存额度相差数十倍。
这则新闻所说的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乍看起来,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由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而够成,和养老金等涉及财政资金不同,似乎缴存多与少,和外人并不相干。但是,只要我们细加探究就不难发现,“公积金相差数十倍”其实是分配不公的产物,而其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分配不公的程度,因此,“公积金相差数十倍”和大众息息相关,这样的状况亟需改变。
一个人的公积金缴存金额很高,究竟和别人有什么关系?新闻的第一个例子,就给了我们分析的空间——在青岛,“月缴存水平比较高的行业当属金融业”。这本不奇怪,因为金融业的薪水比较高。问题在于,拿金融业中的国有银行来说,其一,国有银行的职工薪水普遍较高,这是否合理存在着极大争议;其二,国有银行职工拿了相对的高薪之后,按照单位和个人一比一缴存住房公积金,最后这笔钱归个人所有,那么,这是职工再度从单位获取了高额的利益,这又是否合理?要知道,国有银行的这些用于分配的资金,其原本是国有的,如此转化为个人资产,却又缺少缜密的程序和强力的监督,自然难以服众。
类似的情况还有公务员群体,新闻中说到,当地除了一比一缴存的情况外,“有的公务员公积金缴存标准为扣一补二”,即“如果自己扣600元,单位补交1200元,那么一个月的总额为1800元”。我们且不讨论公务员薪水是高还是低,单就“扣一补二”而言,“补”是拿财政资金也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来补的,那么纳税人同意过“扣一补二”吗?
不难看到,外界长久以来持续关注的公职人员、国企职工的收入问题,其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恰恰存在可资质疑的地方。一方面收入不菲,另一方面又将不菲收入作为基点,再度获取“单位”的高额公积金缴存额,这就凸显了不公的现实和制度的缺陷——对于吃财政饭、吃国有饭的行业来说,其薪资和公积金缴存额,需要顾及分配的合理性,可以围绕全体职工的水平上下浮动若干,但绝不能单边超越全体职工的水平且越走越远。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人们既对报告提出的“人均收入翻一番”欢欣鼓舞,也对报告部署的“分配制度改革”充满期待。“公积金相差数十倍”,其实质正是分配不公,也该被好好修理一番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