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惠佳”超市正常营业,但门口竖着来自警方的提示牌在告知消费者它是黑超市。且在不足5米处,从早上8点超市营业到晚上9点超市打烊,都有民警轮流站岗。警方之所以这样,因经常接到该超市少找顾客钱的举报。(11月22日《扬子晚报》)
这年头,愤怒多了、质疑惯了,很多人都成了抽象派理论家,看什么都不顺眼,“黑店提示”自然入不了法眼,轻飘飘批两句“你让法治情何以堪”。的确,细究起来,这警方提示似乎问题还不少:譬如,你既然认定人家是“黑店”,为什么不干脆抓了“孙二娘”?执法者对“黑店”都只能“下战书”,这让没有公权的消费者咋办?再说,你认定人家存在“违法行为”,证据在哪里、罚单在哪里?如果这些都没有,当心“黑店”告你诽谤。
回头想想,骂完了、骂够了,似乎又会对地方派出所的做派有些小小的艳羡:群众举报多了,虽然是找钱上的“小事”,人家也没有不闻不顾,还兴师动众、冒着法治风险举牌警醒——更有爱的是,不仅如此,“在距该超市不到5米处,从早上8点超市开门营业到晚上9点超市关门打烊,都会有民警轮流站岗”,给“惠佳”超市当起全天候的“陪同”。陪同的意思无非有二:一是有事儿出警方便,二是没事儿时时威慑。如果你非要吹毛求疵地说人家是“吃饱了撑的”,那么,不放回忆下:在大超市“价签戏法”层出不穷的时候,有几个公职人员风雨无阻地守护着咱的荷包安全?
褒贬之余,此事最大的看点,其实恰恰在于警民之间“有矛盾却不至剑拔弩张”的权益生态。一者,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很当回事情,譬如“民警也曾多次找到超市经营人员谈话”,尽管过了一段时间,超市又会故伎重演”,但警方还是没闲着,或是远远地盯着,或是写个牌子提醒;二者,对经营者私权的充分尊重,一个小卖部大小的超市,且据说“怡欣佳超市的找钱‘戏法’在汽车南站附近早已‘小有名气’”,但派出所碍于证据而没有滥用警权,又是谈心、又是死守严防,没有逼得人家关门打烊,也没有威逼恐吓——这在“进京看儿子都有被劳教风险”的当下,越发显得难能可贵。尽管提示牌或有瑕疵,但公权对私权的谦抑,以及在核心的程序正义上的“柔情”,更让人觉得温暖。
屡教不改的“小手脚”,取证困难又危害有限,于是“猫”和“老鼠”就这么耗着——这种博弈是温和而胶着的,甚至有点“很萌很天真”的意味。在权力滥用及自由裁量成风的今天,竖个牌子远比逼迫其关门打烊来得更为困难。司法部门、或者城管部门,果真都能有这份“温柔”,呼天抢地的悲怆,或者会淡定许多。一个悖逆法治原则的“黑店警示”,却在某种语境下有着公平正义的温度——也许,这才是最耐人寻味的事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