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历史机遇 企业应加快“走出去”

2012年11月22日 08:3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陈 林

  世纪之交,以对外投资合作为内涵和基础的“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党的十六大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完善“走出去”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指导和促进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取得了对外投资合作的跨越式发展,表现出规模迅速扩大、方式不断创新、领域逐步拓宽、质量明显提升、中外双方互利共赢等显著特点,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日益凸显。

  截至2011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4247.8亿美元,遍布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共设立境外企业1.8万家,资产总额累计近2万亿美元。201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达到746.5亿美元,是2002年的27.6倍,年均增长26.9%。我国企业全球化经营程度不断提高。2011年,有69家中国内地企业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华为、联想、海尔、海信等企业初具跨国公司规模。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且成为我国建立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创新开放模式,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提高利用外资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加快走出去步伐,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这为我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指明了方向。

  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一是我国通过多年改革开放,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企业经营自主权得到深入落实,国际竞争力大幅增强,对外投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不断提高。二是当前全球化进程继续深入发展,跨国合作、贸易投资和产业转移势头上升,金融危机和债务危机下各国对外来投资普遍寄予厚望,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和境外资产并购机会不断增多,我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获取并配置资源的手段日益丰富。三是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积极发挥宏观规划和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促进职能,在财税、金融、信贷、保险、出入境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并指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我国企业应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树立国际化经营理念,加强规划制订、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开辟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商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指导和促进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为企业安全高效“走出去”保驾护航。

  (作者为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正司级参赞)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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