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追责违规车主”的现实意义

2012年11月21日 09:32   来源:荆楚网   翟文龙

  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一辆公务车,在武汉期间,车上有人往车窗外乱扔烟头,武汉市城管局昨天发出《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7天内来接受处罚。这是我市实施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以来,首次跨省向不文明车主发出《告知函》。(11月20日《武汉晚报》)

  众所周知今年10月份,湖北武汉市出台了车窗抛物有奖举报政策,要求所有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为进一步查处车窗抛洒物品等交通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并积极举报,可是该政策实施一个月来,共接到多少举报?查处了多少车辆,我们不得而知。

  虽然当地城管局通报说,“1个月来共接到427起市民投诉,平均每天14起”,并且已经通过认定的有效举报为86件,甚至已经向其中的81名违规车主寄发了《告知函》,但是真正主动接受处罚的又有几人?这81名违规车主都交罚款了吗?

  因此说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公务车辆,在武汉期间,虽然被举报车上有人往车窗外乱扔烟头,甚至当地城管部门,还向该违规车主发出了《告知函》,但是它的现实意义并不大,处罚难度相对比较大!

  更何况这还是来自河南新乡的公务车辆,在平时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公务车就是特权车,不说车主向车窗外抛洒物品了,即便乱闯红灯等其他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又有几个接受过处罚?

  再说了,这辆河南新乡的公务车辆,还是来自外省,即便武汉城管等部门寄送了《告知函》,但接受处罚的可能性很小,或许可以忽略不计,顶多只是让违规车主知道曾经有一天在武汉某地随手往车窗外扔过烟头等违规行为,就这么简单!

  不过相比有一些地区城管等部门,武汉城管局做法的确值得赞扬,这是秉公执法,严格办事的好作风,尤其不畏公权,跨省追责违规公务车主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政府执法部门学习,这不仅是对相关政策的严格执行,贯彻落实,更是对市民负责任的做法!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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