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流浪孩童冻死垃圾箱,天堂还会有寒冷吗?

2012年11月20日 15:26   来源:荆楚网   李国庆

  记者了解到,11月16日,5名男孩被发现死于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垃圾箱内,经初步调查,5名男孩已排除外伤性致死和机械性窒息死亡,是因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11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新闻一出,不禁让众网友想起杜工部的一诗句,“路有冻死骨”。在寒冷的雨夜,5名孩子蜷缩在那个“近一人高、长约1.5米、宽约1.3米”的垃圾箱里,尽可能使身姿显得不那么难受,且相互取暖,随之狭小、密闭的空间渐渐夺去了5个孩童幼小的生命。在我们不断惋惜五名孩童悲惨早逝,谴责社会人群冷漠,痛恨父母失职之时,更要反省这场惨剧真正带给整个社会的教训,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自己的责任。

  父母家庭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有疾病等特殊原因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延缓入学。显而易见,这中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没有尽到保证学生接受教育的责任。

  学校教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虽然祖国日益富强,不能排除有的家庭特殊困难,或法律意识淡薄,对孩子放任自流。这就要求学校和教育部门,负起自己的责任,落实《教育法》和《未成人保护法》,真正做到为每一学生服务,不让每一个学童掉队。

  政府部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许多政府部门都有责任保护未成人,如对流浪儿童有流浪者救助站,对孤儿等有儿童福利院,这五个孩童却在寒冷的雨夜,窒息死在垃圾桶内。不排除存在流浪人员不愿去救助站的情况。这就需要加快完善相关部门职能,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保护未成年人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检举控告。调查原因、推诿责任不是目的,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才是宗旨。此事件给父母、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一个深刻的教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给孩子成长一个温暖的环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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