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开始《工资支付条例》的起草、讨论工作。与之前命运多舛的《工资条例》不同,《工资支付条例》主要是解决工资发放和收入分配中不规范的现象。这是薪酬发放的问题首次被提高到立法层次。(11月17日《中国经营报》)
现实中,为了削减人力成本,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往往会成为一些企业为员工设定的标准工资。尽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早在2000年就出台了《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但该办法并没有彻底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深层次的东西,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工资条例》,一度被各界认为是收入分配改革从“说”到“做”转折的开始,呼之欲出,可惜最后也“夭折”了,令广大的民众白欢喜一场。
工资是民众的核心经济利益所在,人们对于工资发放的入法,还是存有很深的期待。先有《工资条例》命运生来多舛,现又有《工资支付条例》悄然酝酿。尽管两者不尽相同,但有关工资的“立法”的话题成为民众的关注焦点,也是民众对现行收入制度不满的具体表现。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实体“百花齐放”,带来的现实问题就是贫富差距逐渐拉大,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要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缩小工资性收入差距就显得“迫在眉睫”了,而大多数的工薪阶层通过对比得出结论最感性与直接,不公平感受也最强烈。
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国家对收入分配的问题采取积极地态度进行回应。据了解,目前有关收入分配改革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总的思路是,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在调整中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