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南京河西的汉江路上,有一家营业了11年的小小理发店“秀作发型坊”贴出了通知:“秀作在11月10日、11日两天办理退卡,请互相转告,谢谢。”居民们一问才知道,原来店主最近被查出了肺癌晚期,治疗一周后,坚持回到店里,为客人们办理退卡。很多人为之感动地流下了眼泪。
这个故事里充满了道德悲情,但其实店主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地的事,他只是做了他的分内事。换一句说,他只是做了法律要求他应尽的义务,遵守了契约。如果他没有这样做,他就是违法了,顾客就有权起诉他,生病本身并不构成对债务的免除。但是他的行为却赢得了如此多的赞誉,让人为之感动。
我们生活在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这里泥沙俱下、鱼目混珠,欠债的不还习以为常,制假售假泛滥成灾。以至于给人们产生这样一个错觉,不完成法律规定的分内义务,似乎是正常的;而能完成法律规定的分内义务,那完全是凭良心去做事,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如果这样一位公民恰巧是身患重病的话,人们更是充满道德悲情地将他视之为品德高尚之人。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法律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遵守,以至于遵守法律成为一种道德标杆。所以,当下,我们要抓紧建立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让法律回归到被道德占领的领域。道德回归到道德,就是通过道德教化表彰那些法律并没有规定但对社会有促进的行为和善举,让更多的人在尽法律义务之外,还能做出更多的善举,而不是让道德去做法律规定分内的事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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