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二次报销 需配套政策兜底

2012年11月08日 14:35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枫 逸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日前举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座谈会上谈到,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的很明确,就是补上大病保障的“短板”,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再进行第二次报销,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11月7日 人民网)

  尽管我们已经初步进入全民医保国家行列,但基本医保的报销水平较低,导致大病患者个人承担的经济负担依然沉重,不少家庭因病返贫。在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的基础上,推行大病二次报销,无疑有助于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不过,看病减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看病难、看病贵涉及诸多因素,因此大病二次报销不能“单兵突进”,需要配套政策的兜底,保证其政策善意从理想照进现实。

  首先要加快医保全国联网。大病患者往往需要到北京、上海等医疗水平先进的大医院就诊,这就牵涉到医保异地报销的问题。目前,医保尚未实现全国联网,除了医疗保险信息网络建设相对滞后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各统筹地区筹资和待遇水平差异大,才是异地就医结算的难点。在各地财政对医保费用支出不平衡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联网缺乏动力。只有医保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报销畅通无阻,二次报销才能真正让大病患者得到实惠。

  其次要降低虚高就医成本。当前看病贵固然有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相对不足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医疗总体费用虚高与百姓实际承受能力之间存在矛盾。一个国产的心脏支架,出厂价不过3000元,可到了医院便成了2.7万元。看病费用的总基数不真正降下来,即使通过二次报销提高国家埋单比重,减少个人支付部分,仍无助于从根本上为看病减负。必须打破“以药养医”模式,整治医药流通环节,遏制过度医疗现象,以釜底抽薪彻底降低虚高的就医成本,国家为看病兜底的惠民福祉才能得以实现。

  最后,关口前移重视预防。曾有三级甲等医院的外科医生感慨,自己基本上就是守在家里天天忙着开刀,可渐渐就发现,“很多病人根本就是治晚了,他们为什么不早来?为什么不预防?很多病情是完全可防可治的!”大病二次报销属于事后补救,无论报销多少,都无法从根本上减轻患者和家庭的痛苦,也给国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当前“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障模式亟待关口前移,突出“预防为主”,将一部分经费用来做健康教育和体检,纠正不良生活方式,及时发现疾病苗头,帮助更多的家庭避开大病致贫的无妄之灾。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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