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日前夕,因劝阻乱倒垃圾,邓州市57岁的环卫工彭付振被人殴打,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并导致疝气嵌顿手术,花费数千元。事后得知,打人者竟然是邓州市卫生局一名干部。(2012年10月29日《大河报》)
笔者认为,不论打人者是扮演的是怎样的角色,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首先,暂且抛开打人者的社会职位不说,我国向来都被称为礼仪之邦,“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即使是三岁孩童父母也是早已教授过,更何况是已经四十多岁的成年人呢?况且被打者正处于迈向老年化的年龄阶段,身体素质也早已大不如前,又拿什么来经受住你的拳打脚踢呢?
第二,人民选你作干部,是希望你多做实事,造福一方,不是让你拿着老百姓给的权力却对老百姓作威作福。不具备应有的官德,你拿什么让百姓信服?有这样一篇报道,江苏省2012年干部换届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要求,把“考德”结果作为干部进退留转的重要依据,使德成为选人用人的“硬杠杠”。换届中,有8名处级、17名科级干部因德的考察不过关,被一票否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社会需要的不是让你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反而对人民作威作福。
再者,此次打人事件还暴露出了社会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的缺失。打人者所在单位正是卫生系统,却因为随意倒垃圾与环卫工人发生口角,自身工作于卫生系统却对公共环境卫生不以为然,这难道不是在扇自己的耳光吗?作为一名政府的干部,是党面向人民的窗口,在自身所处的工作岗位上如此作为,不顾自身形象,实则是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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