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亿元盗墓案告破 主犯操控8省12市暴露监管漏洞

2012年11月07日 10:10   来源:东北新闻网   郭喜林

  众所周知,无论地上文物,还是地下文物,国家是这些文物产权的拥有者。个人采取非法手段所获得的文物,均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必须依法严厉打击,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放任自由。

  文物既是不可再生资源,更是国家通过特定历史时期文物的发掘,是我们对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军事等历史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依据和物证。

  因此,依法进行文物保护是至关重要的。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国家文物,每个公民都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国家文物。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文物进行货币交易,从中非法获得暴利,不惜以身试法。据长江日报和武汉晨报11月5日报道,近日,湖北省警方破获一起盗墓大案,追回198件被盗稀世珍宝。据专家估算,此次追缴的三级文物的价值就超过亿元。收缴文物151组198件,追缴和冻结涉案资金1200余万元,扣押涉案车辆7台。其中,涉及国家一级文物8件,二级26组36件,三级71组104件,一般文物46组50件。20多名盗墓者、非法文物贩被抓,其中案件主犯“武汉张哥”为名震全国的地下文物黑市大佬,操控着湖北、山东、广东等8省12市的地下文物交易。由此可见,犯罪分子对文物盗墓十分猖獗,反映出我们对文物的监管工作严重缺位,而且更缺乏对重点地区地下文物进行有效的科学监控。之外,对文物交易场所和市场交易行为缺乏严格意义上的依法监管。

  笔者认为,目前名目繁多的全国各地的卫视鉴宝栏目,从一定程度上也成了助推“全民收藏文物”,“鼓励”文物贩子和盗墓贼狼狈为奸,加速了文物被盗的悲惨命运。说实话,笔者绝不相信,那些参加文物鉴宝的收藏者,他们手里的文物都是祖传下来的,都是在文物市场上淘金淘来的。特别是那些春秋战国时期、先秦时期、唐、宋、元、明、清等历朝历代的稀世珍宝,真的让人持怀疑态度。他们拿来的那么好的运气?怎么稀世珍宝就都让他们给碰上了?

  通过湖北省公安机关破获的文物盗墓大案,竟然发现了一个超乎人们想象的惊天大案。主犯“武汉张哥”为名震全国的地下文物黑市大佬,操控着湖北、山东、广东等8省12市的地下文物交易。不管是地上的还是地下的文物交易,都缺乏依法实施监管。

  然而,纵观目前的国家文物保护法规,仍然存在着较大的法律监管空白地带。致使监管部门监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大量文物监管的实际需要,这也不能不说是监管漏洞和短板。既然从法律法规的层面存在着文物被盗和地下交易的巨大隐患,就说明完善法律法规是进行文物保护的头等大事。如果没有法律支撑和给力,谈何依法对大量文物实施监管和保护?

  11月4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安部督办的湖北省随州市‘5·8’特大盗掘古墓、倒卖文物专案”成功告破。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秀国透露,去年8月,随州义地岗古墓群遭人盗掘,警方顺线追踪发现其背后暗藏一个地下文物黑市。公安部将其列为部督大案,调集武汉、洛阳、深圳等8省12市警方配合随州警方,一举将地下文物黑市捣毁。截至发稿,警方抓获盗墓者、非法文物贩、非法文物掮客32名,追回包括曾侯宝青铜鼎在内的198件被盗稀世珍宝。地下文物黑市的幕后组织者、全国非法文物贩子中赫赫有名的“武汉张哥”也应声落网。经国家文物局专家组鉴定,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26组36件;三级文物71组104件;一般文物46组50件。据专家估算,仅此次追缴的三级文物的价值就超过了亿元。如此大规模的文物盗墓案件,如此案值巨大的违法盗墓行为,不可能在当地没有一点群众对犯罪分子的察觉。特别是在文物界,不可能没有一点风吹草动的蛛丝马迹被暴露。这是不大可能的事。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随州地处湖北北部,华夏始祖炎帝神农诞生于此,古代曾、随、鄂先后在此建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并留下了大量文物古迹,被誉为人类文化史上奇迹的曾侯乙编钟就是在随州发掘出土的。截至目前,在随州城区方圆约5公里的范围内发现了4个大型古墓群——位于擂鼓墩的曾侯乙古墓群、位于叶家山的曾侯俭古墓群、位于义地岗的曾侯宝古墓群、位于羊子山的鄂国古墓群。大量的地下文物被考古人员不断发掘的同时,也引来了盗墓者的觊觎。去年8月28日,随州市东城办事处义地岗负责看守曾侯宝古墓群的一位村民发现,古墓群附近出现了大量新土,经仔细检查,发现旁边有一个被树枝掩盖的探测井。次日,一名群众举报,有一伙住在曾都区一家宾馆的外地人形迹十分可疑,这伙人昼伏夜出,回宾馆时脚上沾有大量泥土,其中有人手上还拎着用报纸包着的盗墓工具——洛阳铲。

  纵观犯罪分子的公开盗墓迹象表明,我们对犯罪分子的打击不力。预防犯罪分子肆意盗墓缺乏及时获取重要信息的渠道。然而,对文物发掘和盗墓者所使用的盗墓工具——洛阳铲,却缺乏依法监管的空白。笔者设想,完全可以立法,对特殊工具——洛阳铲实施依法管制措施,对洛阳铲实施加工和出售钢印编号,对以前的洛阳铲,只要不是文物部门发掘文物所必须使用的,对流存在社会上的洛阳铲依法进行搜缴。通过集中搜缴以后,只允许文物部门拥有洛阳铲的使用权,其他任何组织和单位及个人不得拥有和使用洛阳铲,违反者一律依法严惩不贷。

  总之,唯有完善和健全法制,并依法实施有效监管,而且对国家文物的重点分布地区必须实施卫星定位全天候监控,进而使文物监管形成强大的立体监控网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依法遏制犯罪分子的盗墓行为,才能让文物的监管认真落实好监管的执行力,才能真正实现依法保护,杜绝文物非法挖掘,非法出境流入国外,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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