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盛名的黄鹤楼、滕王阁、岳阳楼等“中国十大历史文化名楼”,最近传出计划集体“打包”申遗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而在3日举行的一个论坛上传出最新消息:中国文物学会历史文化名楼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称“还没有达成完全统一的意见,还在协调中”。(11月5日《北京晨报》)
应该说申遗并不是件坏事,被列为世界遗产,无论是自然的还是文化的,都是中国之于世界与子孙后代的贡献。同样,“十大历史文化名楼”申遗,不管是否列入议事日程,也不管这些建筑是否为历史的原件,一座楼就是一段历史、一段传奇,都是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都可以走向世界,让人类共享。
不过,我国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以来,申遗作为一项文化保护工程,在有的地方逐步演变成了旅游开发的包装工程,申遗变成了功利的“兴奋剂”。一方面,以旅游为目的申遗,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以及申遗前后“两重天”的境遇,让文化成为过度消费的易耗品。
另一方面,申遗投入与产出的简单“换算”,申遗成功后,门票价格迅速上涨,早已成为一个颠扑不破的规则,既将申遗的成本转嫁给了纳税人,又让申遗的成果变成了地方兜售牟利的道具。既定的因循路线,使得申遗很容易变成地方谋求旅游升级的一场游戏。如此语境下,“十大历史名楼”的申遗,在未有定论的情况下,引发公众一致的隐忧便在情理之中。
当然,文化保护与文化利用并不相矛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不仅要从体制机制上加以保障,更要从发展方式上予以根治,要像维护生态环境一样,维护好文化遗产。
一方面,从申遗的申报程序上,保证文化保护的纯粹性;另一方面,从旅游产业发展的模式上,打破“门票经济”的怪圈,让文化遗产成为旅游的一个环节而非全部。此外,完善文化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遏制地方重利用、轻保护的政绩冲动。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