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区域出租车起步是一个突破

2012年11月02日 08:31   来源:长江日报   肖擎

  300台的士上路,终结了东西湖没有的士的历史,现在问题又来了,由于营运范围局限在东西湖区,司机收入受“困”,居民进出主城区受“困”。

  以现有的《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条例》来看,异地营运被限定在起点和终点均在市区营运的出租车。这就是说,从东西湖来的车,在中心城区带客回东西湖,不能算是异地营运。两个“受困”,区域营运确实会有影响,但恐怕不能反推,说“受困”只是因为区域营运。

  不久前,有媒体从江夏区交通局获悉,该区酝酿一年时间,调研讨论开通区域出租车,目前已形成草案提交江夏区政府。武汉市客管处负责人介绍,东西湖首推“区域的士”,其他部分新城区有的有意向,有的则已经开始筹备。这就是说,“东西湖区模式”很可能会在其他新城区推广,东西湖区现在及以后可能面临的问题,未必不是其他新城区会遇到的问题。

  区域出租车不是武汉独有。国家法律并未对出租车异地营运作出明确规定,但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均实行区域出租车政策,全国许多地方,出租车营地营运都被纳入整治打击的对象。也就是说,异地营运几乎是一条互有默契形成的“红线”,碰不得。

  是不是都这样呢?也不是。“交通同城化”在一些地方开始起步,出租车被允许跨地经营。比如福建泉州对晋江、石狮、鲤城、洛江、丰泽、泉州开发区六地辖区,对共一千多辆出租车实行同城化管理。广州与佛山的同城化规划中,有“积极探索和尝试扩大广佛出租车服务范围”。湖北的黄石、大冶也开始着手出租车同城化,第一步,放开黄石城区和大冶配载营运的限制,第二步在体制上进行改革。

  如果的士异地营运非法,那么这些地方探索出租车同城化的合法性何在?他们怎么权衡规定与出行现实?追根溯源,还可以追到相关规定那里去。人们普遍认为,新城区的士“越界”营运,相当于增加大量的士,这就没法控制数量。说白了,就是个利益问题。这些问题在那些探索同城化的地方时如何解决的,异地营运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和作为一个现实出行问题,表现并不一样。

  武汉过去讲郊区、远城区,现在我们讲新城区。城市内部各区域的定位更为明确,认识更为清晰。区域出租车只是起步,长久来看,出租车是一个窗口、一个侧面,人们可以从中思考武汉区域格局问题、城市经济社会的融合问题。

  有一点需要指出,武汉6个新城区,大部分无论在人口和经济实力上,比一些县市都要好,该不该有出租车不是一个问题,居民需求更加不是问题。区域出租车是一个突破,放眼长远,它必然会进入武汉发展的深层议题,对此,应有深入的思考与判断。

(责任编辑:周姗姗)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