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某工厂的车工李先生,近日领到了9月份的工资,只有0.36元。他表示,因“单位替他缴了保险”,他还反欠单位2.64元。该厂的厂长称,工资问题还要再研究研究。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称,可申请劳动监察介入。(10月31日《辽沈晚报》)
听上去不可思议:按时上班,出满全勤,正常工作,月薪却只有0.36元。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工资条打错了,抑或是对“志愿者”的象征性付酬。没想到,涉事单位解释:0.36元月工资是依照工资分配制度确定的。
在如今的物价条件下,0.36元能买到什么?答案注定费解。工作一个月,工资只有几毛钱,低得超乎人们的想象。也难怪,不少人将其称作“羞辱工资”。更离谱的是,算上单位代缴的保险费,他还欠单位2.64元,也就是说,旬月劳作,到头来还要“倒贴钱”。
据单位负责人介绍,车工无底薪,活又不多,只能算计件工资。“按劳付酬”,听似合理。只是,这离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差之甚远。更何况,给员工缴纳保险,本是企业该担之责,却随意转嫁给员工,无疑是推卸责任。
0.36元月工资,固然带有个案性,却是对底层人群境遇的极端呈现。在现实中,不少工人虽然还不至于廉价到“月薪买不起一棵大白菜”的境地,但收入低、工作劳累,构成了他们生存的两面镜像。
或许有人说,待遇低下,何不挪窝?在流动性社会,择业机遇是灵活的。可对他们而言,选择空间是逼仄的———一方面,自身受教育层次较低,就业面很窄,难以走出苦力劳动的“职业围墙”;另一方面,在产业转型的步子还没完全迈出“劳动密集”阶段的宏观语境下,对“人口红利”的依赖一时也无法割断。二者嵌合下,底薪阶层的存在和痛感,也就成了尴尬的时代面相。
但就算职业待遇有差异,收入分配也该更趋公平、均衡。现当下,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屡被提上公共议程,其中包含的一个重要命题即“托底”———为底层民众兜底,这亟须顶层设计上的完善。而从微观层面看,劳动监察部门能主动涉入、积极监管,保障员工待遇,也是其职责的题中之意。
“月薪0.36元”,也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书写。在劳资博弈失衡、企业分配规则自说自话的情境下,“月薪买不起一棵大白菜”的灰色寓言,总需要维权升级来改写。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