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一家企业的员工李先生,说他上了一个月班,工资只有0.36元,因为“单位替他缴纳了保险”,他还被告知倒欠单位2.64元,单位领导还要求他打欠条。
虽然有某地市民称工资十年间涨了16倍,觉得挺幸福,但不可否认的是,财富相对公平再分配的速度,仍然远远滞后于很多人对再分配飞速增长的要求。而负工资显然是一个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醒目标志,不要说践踏了现代社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连最古老的“耕者有其食”的朴素正义也遭颠覆了。
劳动力廉价到此等地步,实在匪夷所思。倘若底层劳动者连赖以活命的清汤也喝不上,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严重程度可想而知。抚顺市劳动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像李先生这种情况肯定是不符合该地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而给员工缴纳保险也是单位义务,与工资无关。这样看来,政府原本是制定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的,只是某些企业主在利益最大化的攫取过程中,压根儿没把这“标准”当回事。
照理说来,假如你是一个裁判,有人在你眼皮底下严重犯规,你总该出示黄牌、红牌吧。可让人奇怪的是,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在义正辞严地指出企业主违规后,却说了一句让人无语的话:“工人需要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申请,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你说工人“需要”不“需要”?这也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劳动“监察”难道不必“监”不必“察”,只管守株待兔就成?如此老爷,如此慵懒,是不是本地耗子不把猫放在眼里的根本原因?
数学家说:“两点之间的直线距离最短,可人们就是喜欢绕弯儿。”若是生活小事,绕个弯或许还别有情趣,可身为监管者,不知主动出击,非要绕着弯才肯去监管,出现像负工资之类的怪异事情,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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