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代,政府与官员应有公开意识

2012年11月01日 07:08   来源:红网   张锋

  最近有几则新闻都与“公开”有关。

  有中央机关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公正廉洁执法,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有地方政府的:广东省近日出台的《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规定,要对党政正职实行“逢离必审”,探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制度等。

  也有官员个人的:10月30日,常德市汉寿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天成“应网友之邀”,网上公布了家庭财产。他说这只是个人行为。

  只要多关注一下媒体,不难发现,类似以上的“公开”信息不在少数。“阳光”这一防腐剂正在洒向社会的边边角角,“公开”也正成为政府部门和官员们不可或缺的有力武器。

  当下,新媒体层出不穷,以前的“听众”、“观众”、“读者”早已不只是之前的身份,而是摇身一变成了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甚至“引领者”。面对这样的信息环境,政府部门早已不能“躲进小楼成一统”,而是要时刻倾听、掌握外面的“风云变幻”,及时把百姓想知、该知、未知的信息公之于众;及时把惑众、愚众、欺众的信息澄清于众;及时把利民、惠民、便民的信息告知于众。这是当下政府与官员该有的“公开意识”。

  为什么需要这样的“公开意识”?

  因为公开可以防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践证明,这是不变的真理,但同时又常说常新。信息时代,“不透风的墙”变得越来越少,网络监督的力量变得异常的强大,公众对公开的渴望也变得异常的强烈。因此,一些官员与部门稍有不慎、稍有讳言,极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的聚焦点,进而把这些地方照得灯火通明,这样的反腐力量可见一斑。这就要求,政府的公开,不但要范围扩面,也要力度加深,否则,“犹抱琵琶半遮面”只会“此地无银三百两”。

  因为公开可以纳智。有公开就有反对,群众有异议,这恰恰是民主社会的体现。这一点,当下比较热的“政务微博”就是一个典型。“微博问政”更简练快捷,还能和群众百姓实现互动,不但形式更亲民,而且还可以从原汁原味的舆情中汲取养分,不少地方通过微博政务公开,还摸索出了一条网络时代的“新群众路线”。多一些这样的“公开”对社会管理创新大有裨益。

  因为公开可以增信。“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未必就是“阴暗面”,但却可能成为公众的疑点所在,久而久之,可能挫伤政府、官员的公信力。打造信任政府,公开是必有的环节。我们必须拿出决心与魄力,让开支收入不再不明不白,让用权拍板不再遮遮掩掩,让诚心诚意不再羞羞答答。开诚布公,方能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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