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诚信的失缺,让人们对各类广告戒备不断升级,不上广告的倒还罢了,上广告的反倒叫人诚惶诚恐。这也难怪,近年来,太多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有毒有害的食品药品,不少都是在各类媒体上自吹自擂过的,以致让很多慕名者大上其当,深受其害,后悔叫苦不迭。想当年,“三鹿奶粉”何其光辉灿烂,明明有毒有害,却常年包揽权威电视台面向全国“狂轰滥炸”。此类典型不胜枚举,无须赘述。
笔者要说的是南京新曝出的一案。该市某诊所为了使“生意”好起来,在中药里暗自添加西药,免费代煎,欺骗患者。他们在电视台做广告,宣传中药治疗糖尿病效果好,没有副作用,没有依赖性,可以调整体内机能,能预防和治疗并发症。一些患者服药后确实体验到了“特殊疗效”。经过电视的广告效应和病人的口口相传,慕名前来就诊者骤增。该中药的神奇疗效引起了患者王奶奶的怀疑,她将中药煎剂送到药监局检验后,被告知中药里含有西药成分,于是“画皮”被戳穿了。近日,杨晓敏、李浩、叶晓德3名涉案医生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检察机关批捕。(10月30日《扬子晚报》)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中药取自天然,具有标本兼治、毒副作用低等长处;而西药的优势在于,药理作用效果明显。提倡中西医结合,并不是简单地把中药和西药混在一起煎熬。中西药混煎,容易造成药品化学反应,产生毒性,给人体健康造成伤害。近期安徽药监局查获一批使用金胺O染色增重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其中,8家被责令停产整顿,6家被收回质量证书(GMP),12家被立案调查。(10月30日中新网)总体说,他们都是中西药混合制造。而这样做,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特别是,金胺O(碱性嫩黄)属接触性致癌物,系禁用染料。用铝盐和镁盐增加重量,即使对人体无害,也会影响药性。对此,中国药科大学教授杨中林指出:“不管对人体有无伤害,只要改变它(药品)原来的性质,都是违法的。”
笔者特别关心的是,为什么一些有毒有害有问题的药品能够堂而皇之地笼罩荧屏、占据报刊、覆盖电台?答案很清楚,是媒体只认钞票多少,不管药品真假。只要舍得付广告费,哪怕把狗屎标榜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照样给宣传。一些无良的媒体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们的药监执法部门可装聋作哑不得呀!一些缺德的药品生产厂家,不是利用广告宣传欺骗民众吗,那好,药监执法部门不妨把药品广告当作“举报”,对所有做广告的药品来个彻底检查,看看它们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属实者“放行”,虚假者“拿下”,不仅要公开曝光,为其做反宣传,还要从重处罚。让弄虚作假者,不敢再随便做广告。药监部门倘真能如此,那是广大民众的福祉,可以少受骗上当了。
另外,对于为假药(包括所有假冒伪劣商品)做广告的媒体,也不能留情,要让为虎作伥者承担连带责任,严肃处理,让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也许被罚的媒体会叫屈撇清:“我们不是检验机构哪里知道真假?”既然不知道真假,何不让他们先去权威机构检验一下呢?见了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再予宣传不行吗?媒体如此设卡,假冒伪劣的商品广告也许可以大大减少。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