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4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突然之间老板“跑路”,2500多名储户,涉及1。1亿资金不翼飞。这同十多年前的某市城市信用社一样,还有省城开了分社,高息揽储上十亿。省城人去取钱时发现漏洞,将该社一告,只不过打的某企业家之名,实际上非法经营,已挖了一个大洞,由于是政府担保,害得全市人民还了十多年债。那么,打着为农民做好事的旗帜,又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啥又把好事办成了坏事,人们还不吸取教训呢?(《人民日报》10月25日)
巨额资金不翼而飞,关键在“非”字上作怪,让部分不是人的东西钻了空子。少数心术不正的人,一图政治上有个好名,二图从中捞一把而来,必然在所在的合作社中挖一个无底洞,我们的政府部门,不考察其管理人员素质,就同意这类“非人”上任:管理人员的工资超高,他自己不用说随心所欲;设骗术积累资金,大方的支出送人情;社里一无章程,二无制度,乱支乱用者多;长期没人查帐和过问,让其胆子越来越大,到了他山穷水尽之时就“跑路”。不论是以前的诈骗案,还是连云港台的合作社,那些骗子借政府支持,变成妖怪来争食一块块“唐僧肉”,已屡见不鲜。
巨额资金不翼而飞,根子是监管“飞了”,没有一个专门的人来管一个个合作社,任凭“土匪恶霸们”作怪:一是政府扶植农民合作社成立,大肆表彰和宣传他们的成绩,成立后政府部门当甩手掌柜,从来不去过问;二是监管部门你推我扯,都说不是自己业务范围的事,眼看那儿发“地震”也不去抢救;三是政府部门考察农民合作社领导人的素质不够,不监督他们建章建制,依法依规经营,太放心让那些胡闹等等。任何一个协会和合作社,脱离了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脱离了法律的制约和监管,都可以干非法之事,不可掉以轻心。
如今农民合作社,已成了领导农民脱贫致富的必经之路。若缺乏监督和管理,必然使富裕了的农民一夜之间陷入贫困的万丈深渊:类似合作社的有龙虾协会,养猪养鱼协会,半夏协会等等,虽不是用金钱做生意,而是用物质交易,其结果还是钱,管理不好和分配不公,监管不到位被少数人从中牟取暴利,会害一方百姓走了贫困。政府强力监管,组建专门机构管好,使各个协会和互作社成为农民服务的助手,致富的帮手,不管就很可能产生卷走巨资他逃的“扒手”,到头来还是政府“买单”去管理,不如先监管不出问题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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