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叔”被“双规”并不意外

2012年10月23日 10:15   来源:荆楚网   龚朴磬

  广州市纪委22日下午通报,拥有20多套房产、被网友称为“房叔”的广州市城管局番禺区分局政委蔡彬,因涉嫌受贿及违规经商等问题,纪委已对其实施“双规”,以待进一步调查。(10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房叔”被“套”并不意外。

  一个公务员家庭,如果不是祖上遗产丰厚,拥有20多套房产是难以想象的。如果是祖上遗产,自可如实申报;存在严重瞒报行为,难逃“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城管吃城管之嫌,这是网友质疑的主要原因。初步调查也证明,蔡彬在任职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副局长,区城管局局长、政委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

  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官商一体,破坏市场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对此专门作了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可是不少干部视若无睹,蔡彬就是其中之一。为何明知故犯?除了利欲熏心,可能也考虑“洗钱”之用,以便在说不清财产来历时避重就轻、逃避罪责。

  蔡彬的儿子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房叔”也许准备做“裸官”,只待退休“退房”便逃之夭夭。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则微博和纪委的迅疾介入使他如意算盘落空。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房叔”显然是知道这个道理的,但终究难敌权欲和贪欲的诱惑。一旦权力脱缰,贪欲肆虐如虎,人生便被“套”入邪路。东窗事发,只是早迟的事情。

  发现网络举报、迅速查实处理是必须的,然而,防患于未然,抓实思想教育、抓实平时监督、抓实财产申报等监督制度更为必要,否则难免“乱哄哄你方唱罢他登场”、急切切“按下葫芦浮起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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