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错题交5元罚款,教育权力的畸形异化

2012年10月19日 08:15   来源:荆楚网   李六合

  学生做错一道题,就要交5元“罚款”。近日,珠海某中英文学校一位物理老师定出的“新规矩”让学生和家长感到汗颜,有家长质疑这种惩罚方式不恰当。(10月18日珠江晚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作为老师,没有对学生进行罚款的权力,学生做错题老师罚款是教育权力的畸形异化。

  众所周知,对学生来说,答错几道题是很正常的事,作为老师,应该找出答错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给学生予以讲解或辅导,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老师要求做错一道题的学生,就要交5元“罚款”,这种做法肯定是错误的。用罚款来管教学生的做法于法无据、于理不合,这样的做法十分荒谬。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如果用于教育学生,就会制造出教育权力的畸形异化。因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个方面,学校、老师有对学生予以处分(纪律处分)的权力,但却没有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力。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行政处罚权,老师对学生予以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在守法方面应当为中小学生起到表率作用。而学校老师知法违法的做法,将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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