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黄河大桥10月8日起停止收费,成为我国推进取消路桥收费制度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受到了舆论广泛的好评。但是,此事却在A股市场上引起了连锁反应,日前,一家叫中原高速的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黄河大桥取消收费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将有所减少,表示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协商,要给公司予以补助。
道路、桥梁是公共产品,政府作为管理者,有义务向民众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政府在这方面的支出应该由财政来解决,而民众则通过税负的缴纳来支付政府财政在这方面的支出。但是,路桥收费制却改变了这个基本的定理,本应为全民所享有的路桥等公共产品成为一部分商业企业的摇钱树,一些专营路桥的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成为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蓝筹股”。
当然,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政府财力不能与快速发展的路桥建设相适应,因此允许以多种融资手段集资搞基本建设,相当多的路桥已不是由政府财政投入,银行信贷等需要归还,因此在一定时期的收费制有其合理性。但是,这种收费应当以信贷债务为限,因此国家对路桥收费都规定有一定的期限。但实际上,由于路桥收费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难以割舍的“小金库”,更由于一些企业已经包装为上市公司,使得这种收费变成了一些企业的“长青基业”,取消收费变得十分困难。当政府提出取消收费的时候,企业反过来又能够以所谓“投资者利益”为理由向政府要求财政补贴,实际上已构成了对民众利益的掠夺。
路桥收费制的存在,让一批路桥上市公司风生水起,它们不必像一些高度市场化的上市公司那样承受市场冷暖的压力,完全是一种“坐收渔利”的“特权企业”,而社会各界却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一个个收费站,成为物流渠道中的一道道关隘,对经济运行是一种负能量。因此,全面取消路桥收费,让民众自由通行,路桥上市公司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再也不能沉湎于对“收费经济”的迷恋之中。对于这些公司来说,首要的任务是抓住时机积极转型,建立起新的核心业务,而不是以所谓“投资者利益”为借口来继续寻求特权保护。而作为政府来说,也有必要积极引导这些公司利用兼并重组等形式逐步退出路桥收费业务,绝不应该继续给其提供财政补贴,这只会在资本市场上制造出更多的不公平,也使企业的投资估值出现扭曲。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