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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

2012年10月10日 09:15   来源:人民日报   希 仁

  □律师“坐堂”,不仅可以为群众“问诊把脉”,实现“清热去火”,也可以为政府“开方子”、“献锦囊”,推进政府的科学决策

  

  律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有了律师,冰冷的法律就有了生命,无助的弱者就有了依靠。通过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得到保障。

  但是,律师的功能作用不仅限于参与诉讼活动。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阶段既是经济发展黄金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时代的课题,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那么,如何以更好的质量、更低的成本、更便捷的形式,为民众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如何更好地实现参与个案与服务发展大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何将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深思的问题。

  营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律师的重要责任。如今,在农村、在社区、在企业,在基层社会管理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律师的身影。专业的法律知识让矛盾纠纷的事实得以澄清、丰富的实践经验让百姓的情绪得以疏导,“第三方”的身份优势更容易赢得百姓认可。律师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中坚力量。同时,为了将保障社会和谐的作用最大化,律师还主动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将国家最新的法律精神及时传达给基层群众,引导社会行为进入法治轨道,为基层社会管理提供法律支持。

  其实,律师“坐堂”,不仅可以为群众“问诊把脉”,实现“清热去火”,也可以为政府“开方子”、“献锦囊”,推进科学决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关于社会管理的传统决策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社会转型的客观形势。为此,越来越多的律师以法律顾问的形式参与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或者参与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或者参与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决策,及时提供法律建议,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作为一线法律工作者,律师逐渐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尤其是在信访接待中,注重把握涉法信访案件的特点和动向,并及时向政府反馈,帮助政府有的放矢地解决信访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时代呼唤律师事业的进一步崛起,社会期待律师真正成为社会精英。走出个体,做社会人;走出业务,做管理者。我们相信,只要律师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积极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就一定能够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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