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社保干部冒领“死人钱”暴露监管的缺失

2012年10月10日 09:02   来源:大河网   杨普

  日前,一起特别的贪污案在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法院开庭审理。年仅31岁的华宁县社会保险局企业养老保险股原股长李生龙,利用职务之便,篡改9名已死亡退休人员身份信息以骗取国家社保资金,在2007年5月至2012年2月不到5年时间内,共计冒领67万余元退休金。最终做贼心虚、投案自首,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10月9日东方今报)

  官小权力大,监督缺失是关键。县社保局的一个股长,顶多就是个科员,连副科职都不是,原则上说都不能称之为“官”。但是,该股长手上的“资源”还是不少,具体负责异地生存认证、审核、发放养老保险金工作。只有他审核过的养老保险才能发放,只要他审核通过的养老保险就可以发放,几乎一个人说了算的岗位设置,为其谋私利创造了极大便利,于是只需让“死人复活”,伪造虚假信息,帮死去的人进行生存认证,审核通过,就可以将死人的养老金发到自己手上,神不知鬼不觉,将国家的钱不断流入私人腰包。

  信息公开是监督的重要手段。社保是民生工程,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特别是养老金,对于靠它养老生存的老年人,尤为关注。一方面,要将办理的流程,相关的环节进行公开,既方便群众办事,也便于大家监督,知道谁在负责干啥,遇到问题可以找谁。另一方面,将领取养老金的名单公示出来,方便大家查看,相信如果将“死人”名单都公示出来,难道没有人去反映情况?冒领“死人”的养老金还能得逞?

  预防年轻干部职务犯罪不容忽视。干部年轻化,让越来越多,有思想、有抱负、有活力、有能力的年轻人走上了重要岗位,极大的优化了干部队伍,让干部队伍充满活力,于国于民都是好事。但是,有的年轻干部,急功近利,虽有能力,却不用在正道上,看到其他人买车买房、出手阔绰心里就失衡,便在工作中动歪脑子,钻空子,为自己捞票子。其中一些人,知识水平较高、反侦察能力较强、胆子较大、手段较狠,往往干一些破坏性、危害性教大,又较为隐蔽的违法乱纪行为,不得不引起足够的重视。该案中,该股长作为一名“80后”,短短几年时间,不费吹灰之力,轻松就捞到67万,居然没被察觉,最后还是自己自首,真相才大白于天,让人不得不惊讶和不解。一方面,要重点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教育,要他们懂得珍视自己今天的位子;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年轻干部进行监督制约,让再“聪明”的人也没有漏洞可钻。(杨普)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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