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些城市从涉日示威游行演变为极端行为,重现了善良的国民非常不愿看到的一幕--砸汽车、抢商店、烧财物、辱外宾……如此打砸抢烧的粗野违法行为,远在“文革”期间我们看到过,近在2008年拉萨“3.14”事件、2009年乌鲁木齐的“7.15”事件中看到过。后面两起事件,均是由分裂主义分子挑起的事端;而近日的打砸抢烧,举的却是爱国主义旗号。
正因为有此冠冕堂皇的旗号,一些人的暴行就显得肆无忌惮,舆论对他们的批评也显得落笔谨慎,总是在肯定爱国热情良好动机的大前提下,呼吁理性表达、冷静克制,不断以好言相劝,善意提醒,唯恐浇灭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冒犯了他们的“壮士义举”。
笔者对这样的逻辑绝不敢苟同。暴行就是暴行,犯罪就是犯罪,没有什么可以肯定的“前提”。爱国主义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历史上有着光耀千秋的传统,从来没有过以对手无寸铁的国民侨民杀辱为荣的记录。就近代以来而言,举世震惊的“五四”运动,永载史册的“一二·九”运动,反帝反封建浪潮风起云涌,“抵制日货”举国响应,但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砸店抢货的行为;八年抗战,日寇法西斯蹂躏我山河、残杀我同胞,但我军民对日军战俘、日本侨民优待有加,留下许多动人佳话;新中国成立之后,从抗美援朝、中苏、中印、中越边境冲突到声势浩大地声援亚非拉人民的民族独立斗争,没有出现过强行冲击使领馆的现象,更不用说动粗犯浑、打砸抢烧了。
那为什么在我们打开国门已经30多年,全球经济文化高度融合,文明程度大幅提高的今天,一些所谓“爱国诉求”竟可以逾越现代文明的底线,用最粗野犯浑的方式来表达呢?为什么又会偏偏发生在许多受过高层次教育的年轻人身上呢?这样的行径真的有爱国主义成分吗?在笔者看来,一丁点儿也没有。
就拿所谓“抵制日货”的行为来说,一些人沿街打砸日系汽车、日资商店,纵火焚烧日本品牌的商品,显得义愤填膺、满腔热血。但他们没从自己家里的家电等财产砸起,而只是蜂拥而上针对他人。甚至,在集体狂欢的同时,有人还兴奋地举起日本生产的照相机不断拍照,上演着难掩真实嘴脸的滑稽戏。至于那些打砸商店为了抢物品,冲击日式料理为着吃后不付钱等行为,其丑恶阴暗就更难形容了。
再说那些号召日资企业停工,阻扰工人上班,要让日本电影票房为零等鼓动,唱的是让日本经济垮塌高调,但高谈阔论之下缺乏最基本的经济常识。他们不考虑外资、合资经济是我国经济组成部分的现实,不关心停产带来的工人失业的现实,更不去探究日本电影在中国真实的市场现状,只是信口雌黄。爱国不容易,需要付出各种努力,包括对常识的储备、对真相的探寻、对现象的分析。不分青红皂白,纯粹想当然,甚至不搞清哪些是日资日货,就乱说话、下狠手,这不是爱国,是放纵内心之恶的流氓行径。
最令人发指的是,一些打砸抢烧行为完全超出了表达诉求的范畴,变成故意制造恐怖和混乱,煽动仇恨。比如,有些人喊出了足以击穿文明社会底线的口号标语,有些人对外国侨民恶语相向。这种不负责任的纯粹发泄,犯浑撒泼式地不讲道理,当个公民都不合格,又何谈爱国?
警方不可能因为一些人打着爱国的旗号犯罪,就被他们绑架,纵容他们的行为。眼下,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城市出现的不法分子趁机打砸抢烧行为,警方已抓获部分嫌疑人,并将依法严肃处理;一些地方的警方正积极发动群众搜集线索。可以明确,爱国就是爱国,犯罪就是犯罪。爱国是种情怀,犯罪是法律规定。犯罪者的爱国旗号举得再高喊得再响,其和爱国之间的区分也非常清晰,不存在模糊或者重叠地带。
今天是“九·一八事变”纪念日,相信各地会有更多的爱国群众不忘国耻,抗议日本的“购岛”行径。粗野犯浑从来无爱国,所有爱国群众有了这几天的教训,应提高警惕,切不可再让他们披着的爱国旗号来制造混乱,侮辱爱国。(中国青年网特约评论员 李而亮 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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