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在省委领导下开展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试点,这就提升了试点层次,给我们以振奋和希望
日前,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做出批示充分肯定广东的预防腐败工作。9月15日,省纪委召开全省预防腐败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马馼批示精神,总结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成立以来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广东将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9月16日《南方日报》)
今年5月,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试点。随后有地市在成立预防腐败局时,提出这一方面的工作设想,如肇庆市预防腐败局提出要探索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中山市近日亦提出将探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党内申报,但均未将“公示”列为探索目标。在这次会议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提出,要研究制定广东省预防腐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出台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等方面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
广东将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突破点在哪里?它将进行财产公示的层次由市级提升到省级。过去已经进行的财产公示的试点,包括“阿勒泰模式”“慈溪模式”“浏阳模式”等,无论其内容如何,都是在市级试点的,其中有的是县级市,最高的也只是地级市。而在省党代会提出进行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试点,在省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提出出台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的规章制度,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此前“阿勒泰模式”“慈溪模式”“浏阳模式”为何没能“扩大战果”?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指出,2009年后集中出现的财产申报制度地方样本,失败的原因在于“缺乏上层支持和法律支撑”,另外,主导改革者一旦离任调任,改革也会迅速停止。即使后来又爆出了江苏淮安模式,但如果没有上一级的支持,也可能难逃自生自灭的命运。
所以,广东在省委领导下开展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试点,这就提升了试点层次,给我们以振奋和希望。相信,在省委领导下,肇庆市和中山市等地进行的财产申报探索会继续推进并不断改进。
乐见广东结合这些试点,尽快把“制定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付诸实际行动,早日形成“广东经验”,给全国更大范围的财产公示提供范本。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