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个名为《沾化县泊头镇镇长刘某某殴打妇女,有图有真相!》的打人视频引发关注。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打人者实际是滨州市沾化县泊头镇党委副书记刘文合。沾化县委指出刘文合同志在处理群众工作问题时,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动手打人,造成了恶劣影响,目前已被停职。(9月13日人民网)
只因女子“采了几朵月季花”,先是罚款,接着停电,最后这位副书记竟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对手无寸铁的柔弱妇女拳脚相加、大打出手。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人神共愤、法理难容,简直是打了政府的脸,给共产党员的身份蒙羞,又岂止是“作风粗暴”能一言了之的?
刘文合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领导,他的行为举止、形象声誉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群众对党员干部形象的认知。他不仅没有做到亲民爱民,为人民服务,反而手执公权,肆意罚款停电、猖狂殴打妇女,完全丧失了党性,泯灭了良心。如此“凶官恶吏”,不严惩不足以正视听,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纵观近年来,干群关系不断产生摩擦,群体性事件一发再发,原因就是在刘文合此类“凶官恶吏”身上。他们出行办公摆着一副官僚作派,肆意制定不合规不合法的政策,而无视群众的利益诉求、漠视群众的安危冷暖、忽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在群众对他们的工作产生质疑的时候,不但不虚心接受自我反省,反而妄图以暴力打压,最终导致的是群众对他们的怨恨、仇恨,进而对整个党员干部群体产生质疑和失望。
被打妇女已经受伤住院,刘文合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作风粗暴”那么简单,依法而言,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无论是维护党纪国法,还是正视听挽回民心,对“打人副书记”刘文合的处理,都应该从重从严从快。希望沾化县委对刘文合的停职检查不要像广州越秀对“打人常委”方大国的调查处理一样不了了之,公众皆在静观下文。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