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动手打采花者 "狠劲儿"用错了地方

2012年09月13日 15:05   来源:华龙网   彭云

  近日,一则名为《沾化县泊头镇镇长刘某某殴打妇女,有视频有真相!》的帖子在大众论坛中引起网友关注,视频中,一名带小孩的妇女受到一名男子的多次推搡和脚踢。据爆料网友称,打人的男子为滨州市沾化县泊头镇的党委副书记刘某某。大众网记者赶赴事发地进行采访,被打妇女的店铺已经关门,据当天事发时的目击者和被打者称,打人的是泊头镇的党委副书记刘某某。(大众网滨州9月11日)

  回顾整个事件,最初的起因其实非常简单,就是因为视频中被打的受害者张某以及另外两个女孩先后在泊头镇政府院里摘了月季花而已。但没想到的是,小小的月季花在几个月后会引发泊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某某“恼羞成怒”,对前来讨要说法的张某动手施暴,于是这就出现了视频中刘镇长对妇女施展“佛山无影脚”的全过程。

  在此次“月季花事件”中,对于泊水镇政府一系列行为,笔者和大家一样想要多问几个“凭什么”、“为什么”:一是摘一朵既非名贵花卉,又非国家保护古树的普通月季花,凭什么就罚款1000元?破坏公共设施的“罪名”依据何在?法理何在?罚款又去向何处?二是针对拒交罚款,镇政府凭什么停当事人店铺的电?又凭什么停周边店铺的电?是谁给了镇政府“停电”的权利?三是数月之后,另外两个女孩同样因摘花被罚,并拒缴高额罚款,镇政府凭什么又把“这笔账”算到张某头上?凭什么又停张某店铺及周边店铺的电?又凭什么给张某扣上“教唆”?四是当张某到镇政府讨要说法时,刘镇长凭什么拳打脚踢、步步紧逼,从政府门口一路追打到政府大院?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何这位群众的父母官如此猖狂?如此“对待”群众?这一系列疑问只有等待用法律的严惩来一一解答。

  当看到2分28秒“打人视频”时,笔者跟大家一样心生怜悯和愤怒,怜悯的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女,怎能承受这位高大威猛的刘镇长拳打脚踢;愤怒的是为何一个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不但不为民做主、解忧排难,反而对民拳脚相加,良心何在?公理何在?另外,在笔者看来,刘镇长对无辜妇女动手施暴的这般“狠劲儿”似乎使错了地方,干嘛不把这股“狠劲儿”用在如何引领当地经济发展上、用在如何千方百计改善民生上、用在如何带领群众发展致富上、用在如何为民增添更多福祉上?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对这种“败类”严加惩处,也希望此次“月季花事件”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让那些类似于刘镇长的领导干部能把“狠劲儿”用在该用的地方。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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