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依法保护产权进入历史新阶段

2018年06月01日 13:5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9年前,张文中因此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彰显产权司法保护鲜明态度

  从12年徒刑到无罪,虽不如死刑改判无罪那么对比强烈,也不同于以往的错案冤案套路,但坊间却纷纷将张文中案视为“两高”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标志性事件。另几起悬搁已久的涉知名民企产权大案,也有望翻盘。【详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平等保护、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得到落实,一批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有错误的案件得到纠正,大大提升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张文中案的改判,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体现,彰显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详细

  与以往暴力型刑事案件的平反不同,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罕见的重大涉产权经济案件平反,极具标杆意义。用最高人民法审判监督庭负责人的话说,张文中案件的改判,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产权保护、加强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这也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舆论认为,这必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促进公正司法的大道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详细

  司法在纠错中稳步前行

  我们在回顾梳理近年来产权司法保护的脉络时,固然看到权力驱动的影子。在其背后,仍是由来已久的舆论呼声。当下,其他公权力与司法权保持良性互动,也是司法进步的体现。如所谓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一直困扰着不少民营企业家。这次,司法对“原罪”的处理显示了颇高的司法技艺。【详细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看,张文中案纠正诈骗罪、单位行贿罪的理由为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纠正挪用资金罪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格贯彻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以及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刑法基本原则。最高法负责人同时指出,对此,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依法妥善处理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把一般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做刑事犯罪来处理。【详细

  一系列错案纠正,标志着司法错案的坚冰被逐一打破,错案纠正工作正在不断向深度试水,中国司法和法治建设也随之取得了新的进步。所有错案的产生都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涉产权错案当然也不例外。我们对产权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从最早不承认私有产权,到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入宪,再到司法对产权保护实践的层层深入,中国的法治在一次次的否定与纠错中稳步前行。我们有理由相信,以后还将有更多、影响更大的涉产权错案被纠正,司法对产权保护的力度也将不断加大。【详细

  公正司法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要求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张文中案的改判,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

  最高法经过再审张文中案,依法纠正了原判决把企业一些不规范行为当作犯罪来处理的错误,依法保护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纠正一起错案胜过制定一沓文件,产权纠纷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工作的深入,必将进一步增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全社会公民的人身、财产、财富安全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让人民群众对司法产生更多的信任感,从而营造出更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详细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下,区域经济发展竞争加速,不同的“政策红利”不断被不同的地方抛出,成为创富的一条可行路径,这其中也存在司法风险。对于执法、司法机关来说,也唯有遵循“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法不溯及既往”等司法的基石性原则,才能雾里看花般把罪与非罪的界限看个明白。而对企业家来说,公正司法其实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详细

  微言大义:

  @大冶市黄金湖:迟到的正义依然无比珍贵。

  @释老毛:依法治国,就是要切切实实地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山东王树全:向前看,会越来越好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正义可能迟到,但不能缺席。张文中案改判是意义重大的司法事件,是最高人民法院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极具标杆价值。有恒产者有恒心。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就需要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而落实保护产权政策,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正是其中的关键抓手。正如物美创始人张文中在洗冤后所说的那样,“这个案子早已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我们有理由相信,以此案纠错为里程碑,我国依法保护产权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法治的春天必将更加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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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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