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破解试药乱象还需重构审批制度

2016年12月20日 14: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在一种新药进入市场的过程中,会有几个关键的环节构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那就是医药企业-临床试验代理机构-试验基地(医院)。在这条利益链中,一些招募中介为了推动试验尽快进行以拿到招募费,常常出现种种违规违法行为。他们瓜分了北京大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有些中介虽自称招募公司,实际上却是没有办公地的空壳公司。从业人员也良莠不齐,默许或者主动帮受试者作假。在试药这个灰色链条中,受试者、中介、药厂,每一环“都可能是造假者”。(12月19日《新京报》)

  试药产业链存在不正常的利益流动

  众所周知,临床试验数据是否严谨可靠,是药品上市前关键的守门环节。可是,如果药品的试验数据可随意造假,那这个环节就是虚置的,药品上市就会存在极大的隐患。此种数据造假的危害,比单纯的假药生产更可怕。因为它说明,整个试药产业链条存在不正常的利益流动。剖析这条利益链条,我们可以发现,受试者、中介、医院、药厂可能存在高度统一的共同利益。

  对于药厂而言,只有临床试验获得成功,药品才能正式上市获利,并且,越早上市利润越高。对于中介而言,它是按单收费,其造假数据做得越漂亮,造假的神通越广大,得到的报酬也就越多。对于医院而言,它要从药企那里获得试验经费,难免出现和药企串通的情况。并且,为了追求最大化的利益,医院还可能会控制试验成本。而对于试药者而言,他们本来就是为了赚钱,越有造假现象存在,他们在这行才越好混,并且收入越高。【详细

  当“以身试药”沦为“职业”化,一旦成为脱缰野马,游离于法律及监管之外,必然导致药品充斥着“铜臭味儿”,不仅使试药人饱受试药带来的风险之害,也致使药品质量难以保障,如此看病就医吃药,岂不“人人自危”。药品之安全,乃健康中国应有之义。在药品上作假,不行,也不能!【详细

  药物临床试验乱象源于制度设计缺陷

  很多人认为,药物临床试验弄虚作假,主要原因是第三方监督的缺失。从流程的方法论来说,这话不错。但它依然还是现象,问题的本质还是相关法规的严重缺失,是制度设计的缺陷所造成的。【详细

  如果造假的源头在试药人,那么遏制造假的关卡,应该在药企、医院。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中的规定,药企属于“申办人”,医院方面则派出“研究者”,如果数据不准确,就意味着被打回重做,谁又想做“无用功”?秘诀正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传统管理办法的影响,我国的新药审批通常是“严进宽出”,即只要获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最终绝大多数都能获得许可证书。这意味着,数据的准确与否,其实可以让位于时间的优先性。【详细

  而且迄今为止,很少听说哪个新药投入医疗之后,因为临床试验的弄虚作假而被处理得倾家荡产,甚至连药物召回都流于形式。因此,在制度与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单讲第三方监督是不够的。利益面前,即便是第三方监督机构,也有可能参与造假。【详细

  试药产业链的利益浑水亟待漂白

  就目前看来,当前试药环节的作假与体系性的问题密不可分,需要从顶层设计开始进行制度性漂白,如此才能有釜底之治的可能。应效仿国外的经验,对新药、仿制药进行重新的定义,并在审批程序上进行改革。对于新药采取从严从紧,但又给予严格的保护。而对仿制药则实行门槛降低、数量控制的原则,这也是从根本上遏制造假冲动的源头之策。

  对药品的审批,要实现从之前的“内部化”到“开放化”的转变,效仿国外建立临床试验登记备案系统,公开临床试验项目基本资料供公众查询,让公众直接参与过程监督,也给同行监督的机会,以此扩大技术监督的外延,以避免药品审批机构滥批滥审的存续空间。此外,还要加大对造假违规等行为的惩戒力度,让相应的获利者付出代价。立足于现实而从制度开始入手,让失范和失灵的责任坚挺起来,是破解造假顽疾的当务之急。【详细

  微言大义:

  @恋小舍:造假就是害命,心寒。

  @寒草莫默:说谎与弄虚作假是中国面临的最大公害。

  @阳光的冰绿茶:没底限的人最可怕。

  @我的媳妇儿叫老王:如果药品上市后发现临床试验数据作假,可以认定为假药嘛?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临床试验是药物上市前必不可少的把关环节,可是在现行“严进宽出”的审批制度下,这一环节却长期形同虚设。试药造假,无异于谋财害命。而面对已经成形的灰色产业链,不将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彻底铲除,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只有重构审批制度,由“宽出”改为“严出”,并辅以严格的监管和惩罚机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方能破解试药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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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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