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药灰色链岂止“触目惊心”

2016年12月20日 08:29   来源:长江日报   杨玉龙

  在一种新药进入市场过程中,会有几个关键的环节构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那就是从医药企业—临床试验代理机构—试验基地(医院)。在这条“利益链”中,一些招募“中介”为了推动试验尽快进行拿到招募费,出现种种违规违法行为。在试药这个灰色链条中,受试者、中介、药厂,每一环“都可能是造假者”。(12月19日《新京报》)

  “试药”,不仅是检验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是药品注册上市的关键依据。临床试验本应该规范严谨、数据可靠,才能够可信、可行。作为药品上市前关键的一道安全屏障,也是药监部门支持药物上市的核心依据。数据涉假,从无到有地编造、实际操作记录不实、临床试验结果造假,如此药品的安全性能岂能有保障?

  不过,一些药企医院甚至试药人却乐于“试药”。一些医院,一方面是研究费用可观,另一方面医生可作为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可谓名利双收;对于医药企业来说,时间就意味着市场,如果走正规渠道,往往是“标准严、时间长”,因此也就乐于与临床试验代理机构、医院合作;于试药人而言,为了眼前之“利”更乐于当“小白鼠”。

  实际上,保障药品的安全与临床数据的真实、可信,核心之举正在于监管部门要严把“上市关”。从法规制度监管、企业生产自我监管、责任部门职能监管等方面,使药品从申请、生产、存储、运输、临床运用实现“闭环”监管,方可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可追溯。

  当“以身试药”沦为“职业”化,一旦成为脱缰野马,游离于法律及监管之外,必然导致药品充斥着“铜臭味儿”,不仅使试药人饱受试药带来的风险之害,也致使药品质量难以保障,如此看病就医吃药,岂不“人人自危”。药品之安全,乃健康中国应有之义。在药品上作假,不行,也不能!(作者系河北市民)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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