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大数据时代,人们就注定没有隐私吗?

2016年12月13日 13: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你所有的隐私信息,包括开房记录、名下资产、乘坐航班,甚至网吧上网记录信息,只要有人付钱,就可以轻易被查到。这是否让你不寒而栗?还有,四大银行存款记录,手机实时定位,手机通话记录,他们也都能查到,而且声称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近日,南都记者在网上只花费700元就买到了同事的上述信息,更可怕的是,竟然有第三方软件为这样的服务提供担保,整个交易已跃升到了“平台化”的地步。(12月12日 《南方都市报》)

  大数据时代,人们就注定没有隐私吗?

  一段时间以来,从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被骗引起猝死,到清华大学一教授被骗1760万元,公众个人信息泄露屡屡成为舆论焦点,由此引发了普遍的社会焦虑。谁能想到,个人信息泄露已经到了如此境地,在大数据时代,人们就注定没有隐私吗?就注定要蒙受隐私泄露的沉重代价吗?【详细

  现代社会就是一个数据化的社会。每一个公私机构,每一次交互行为,都在产生数据、收集数据、存储数据。然而,与这种天量的数据储备不相匹配的是,我们远未找到一套成熟的机制或方法,来对之进行有效的约束与管理。在此语境下,似乎所有人都是裸奔者。【详细

  从此次报道中不难发现,每个人的各种信息都在这种平台中成为交易商品,一些网络平台通过某些方式收集信息,然后在以贩卖个人信息的方式获得暴利,但由于被泄信息没有在网上进行公开发布,在不引起经济或者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没有办法采取法律措施,这种错位凸显出了某些制度空隙,客观上也助长了网络犯罪乱象丛生的倾向。【详细

  犯罪分子嚣张,一定与维权成本过高有关

  现在还不能确定,此种如影随形且成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到底是怎样而发生?它又是在哪个环节开始沦陷?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如此现状,只能反证现实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举措仍然显得孱弱,乃至是虚置。【详细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从来不是问题,早在七年前,修订后的《刑法》就明确了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两项罪名,遗憾的是,执行力却远远不够,真正因此而坐牢的只是极少数,与甚嚣尘上的信息犯罪形成了鲜明对比。最大的原因,就是立案难,记者的报道也证明了这一点,即使发现如此令人震惊的黑色产业链,当地警方却表示,“因被泄露的信息尚未构成公开上网等情节,所以暂不予处理。”难道非要等到受害者损失惨重,变成大案要案了,警方才能够介入?【详细

  防治信息泄露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有无担当的问题

  相关统计显示:我国已出台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将近四十部,法规近三十部。人是法律实施的主体,也是法律执行的主体。如果相关部门始终不能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信息泄露将会成为全民公敌。正是从这一意义上讲,随信息一同泄露的或许还有担当精神。因此,在推进信息立法的同时,还有必要从担当精神入手,让有关方面及时尽快地切实承担起责任。

  “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信息泄露上也是如此。但从现实看,在个人信息泄露上,还存在“婆婆多了不问事”,面临着无人负责的尴尬——看似很多部门、很多环节都有责任,但事实上却没有主体承担应有责任,所有的消极后果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这其实是缺乏一种担当精神,具体表现为有关方面没有认识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应该担当。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个人信息泄露也许会永无止境,而我们只能承受一再滥觞的结果。【详细

  微言大义:

  @权倾:全国实名制,却不能保障我们的隐私。

  @矜持小女孩儿:诈骗电话,能把祖宗十八代,邻居王大妈,村头宋寡妇的名字都说出来,要不是我机智勇敢,肯定被骗了。

  @小起要当大学霸:谁收集,谁保密。谁泄露,谁负责。一定要让他们把牢底坐穿。

  @我们的小暄妍:这个时代如何保护自己,这是个问题。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不应该成为“裸奔”的人。别每次都等极端事件发生了,我们才想起来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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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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