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南京工作的汪先生到安徽桐城六尺巷参观,因停车不当接到了一张罚单。不过,这张罚单既没扣分也没罚款,而是提醒他“前面有停车场,下次注意。”汪先生深受感动,他在微信朋友圈晒出这张罚单,表示深受教育。
尽管有人认为,这种执法方式“有欠公平”,甚至有“法外施恩”的成分,可能对其他车主不公。笔者倒以为,被从重处罚惯了,看到温情执法也感觉到不公,这只能证明公平只是相对的。在执法者能够进行自由裁量的范围内,推行温情执法还是应该提倡的。它至少让人们看到,执法者并非一定要高高在上。面对违法对象,特别是像外来者不太熟悉环境而出现停车不当这种轻微违法,以一种教育警示的形式温情执法,完全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温情执法并不等于徇私枉法,而是指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面对可供选择的执法手段、执法方式,选择更加人性的那一端,让人们感受到法治的温情。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凸显执法者的地位,而是在于纠正违法行为,警示违法者,进而起到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作用。这些年来,不少地方存在“钓鱼式”执法、粗暴执法甚至野蛮执法,造成执法者与民众之间的关系紧张对立。个别执法者的不文明行为,甚至给民众造成了错觉,认为执法不公普遍存在,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以分类指导为原则,按照违法的性质,对违法行为、破坏程度等进行相应的有区别的处理,是法治的根本原则。纠正野蛮执法,针对危害轻微的违法行为,放弃从重执法、执法经济的执念,实施人性执法、文明执法,重视执法的教育和警示作用,才能强化人们的法治信仰,筑牢社会群众信法、守信的思想根基。长远看来,温情执法更有助于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维护。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