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与国家工商总局自27日开始的“口水仗”再次升级,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淘宝网官方微博于1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发布声明,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其网络监管司司长刘红亮“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详见本报今日A1版报道)
在首轮过招后,昨日工商总局又披露了对阿里的指导白皮书,直指淘宝存有五大问题。接着,淘宝表态配合打假,但要投诉有关方面监管过程失当……一方握有大数据,一方拥有执法权,本该优势互补、合力打假,却为何互指不足?
如今,网购到假货已经不是新闻。而关于打假,我们也不能说有关方面完全不作为。之前,工商总局就通过不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和典型案例,来提醒消费者。而淘宝则在去年前9个月就已经处理下架了9000多万件涉嫌假冒伪劣的商品,其中超过90%是淘宝主动发现处置。所以,这次双方互指并不涉及打假这一共同目标,只是在具体操作上产生了分歧。
从目前来看,争论双方都使用了“情绪化”字眼,但又保持了一定的克制。犹如习惯了疯玩的牛犊,网购市场并不愿意像前辈一样被穿上牛鼻子牵着走,于是有些“尥蹶子”,但仍表示会配合打假;工商部门在监管上虽有所创新,当下却仍只能沿用过去的手段,而仅凭各自为政式的监管和零散抽检,确实很难全面监管庞大的网络商品市场。
淘宝最终选择通过投诉主张自身权利,在法律程序和调查走完之前,很难判定谁是谁非。据第三方发起的“工商总局大战淘宝,你支持谁”的调查显示,有48.3%的人支持淘宝,支持工商总局的也有40.1%。大致相当的支持率似乎说明,消费者在这场争论中整体并没有明显倾向。相反从舆情来看,网友借题发挥,抒发对假货的切肤之痛,远远高于关注争论胜负的热情。有人担心,一味炒热话题本身,可能会让网购平台与监管部门“骑虎难下”,形成对立,而一旦二者中任何一方义气行事,导致职责缺位,都是对制假售假者的纵容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伤害。
其实,从去年新消法实施,到最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公布,以及即将上线的全国电子商务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我国网购监管体系已经在逐渐升级,现在,正处于新旧体系交接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主体想要获得一定的话语权,与政府行政部门关于具体规则的博弈不可避免。此次争论可以说是博弈的体现,而将台面下的博弈放到台面上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件好事。正如淘宝所言,此前它因打假引起风波,因打击信用炒作被围攻。那么,这次光明正大的争论恰恰可以帮助其捅破窗户纸,改善打假的氛围。
意大利学者诺贝托·博比奥曾说,社会中的各部分不会为了达成一个共同目标而自动协调配合,形成观点自由碰撞与交流的市场才是健康的。这句话对于争论双方同样适用。监管部门要继续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及时正面回应网购平台的质疑;而网购平台则不能像鞭炮一样,一点就着,让争议不止。理性争辩,真理才会愈辩愈明。当基本原则和规则大致明晰后,通过社会共同治理,更新打假软硬件配套,才能填上网购的那些坑。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