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开启“城一代”的幸福生活

2014年07月31日 09: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首要任务是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就业问题。能否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使他们与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生活,关系着农民工市民化后的幸福指数。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

农民工市民化

  资料图片:北京昌平,一些市民和农民工在街头的人才招聘市场里查询各种招聘信息。(来源:CFP视觉中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会议指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730日中国政府网) 

  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在中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发挥了十分巨大、同时也是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研究显示,中国近几十年快速发展靠的是人口红利,这个红利很大程度上就是农民工的贡献。 

  农民工群体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仍将长期存在,为农民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意义重大。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有利于造就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较高素质劳动新军、促进扩大消费的新群体、参与城市发展并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市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首要任务是解决农民工进城后的就业问题。一方面,要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使未能如愿升入高中、大学的农村应届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以提升其就业技能,增加其进入城镇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还要积极发展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并与职业教育学校实行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对有创业想法的农民工应予以鼓励,可以运用财政支持、创投引导、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提供生产经营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自主创业。在保障就业的情况下,还要注重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比如,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对容易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保障农民工获得薪酬的合法权益;在解决恶意欠薪问题上,地方政府要负总责,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能否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使他们与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生活,关系着农民工市民化后的幸福指数。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而就在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便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教育领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在医疗养老领域,要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逐步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在住宅领域,要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推动体育、文化等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在各个领域,农民工都不再是城市里“二等公民”,农民工市民化自然水到渠成。 

  不仅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农民工始终是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功勋卓著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支撑中国迈向小康社会的生力军。做好全方位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才能让他们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成为幸福的“城一代”。 (中国经济网网友 上官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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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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