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郭夏认为,企业工商管理制度和税收登记制度应当本着“抓大放小”的原则,对个体企业、初创企业、孵化期企业“放水养鱼”。政府适当放开对种子期企业和小微企业创业的管理或缩减政府监管的“地下经济”或“半地下经济”范围,也许更有利于“双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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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播出了大学生在佛山市香草岛创业遭遇当地政府部门封岛撂荒的故事。央视记者带着创业者找到多个政府部门都没能疏通监管,解决问题。个别地方政府干预创业项目、为难创业者的窘况让我们看到“闲不住的手”如何把一个好端端的创业项目扼杀在了萌芽状态。适当放开对种子期企业和小微企业创业的管理或缩减政府监管的“地下经济”或“半地下经济”范围,也许更有利于“双创”经济的发展。
“地下经济”(Underground economy)一般是指脱离或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其产值和收入也未纳入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活动。地下经济可以分为红色经济、灰色经济和黑色经济三种。政府对地下经济的态度应当是鼓励红色经济、遏制灰色经济、打击黑色经济。符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无照创新创业就是政府应当鼓励的红色地下经济。从降低征税成本上考虑,企业工商管理制度和税收登记制度应当本着“抓大放小”的原则,对个体企业、初创企业、孵化期企业“放水养鱼”。
为了便于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工商管理部门完全可以把小微企业创业的登记管理权下放到众创空间,对双创企业多搞点半地下经济。只有为创业者建立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提供创业者需要的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共享空间,进一步降低大众参与创新创业的成本和门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才能蔚然成风。孵化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的众创空间应当具有为小微企业代开发票的服务功能,以尽量减少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应对政府管理的负担,推动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让大批创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业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
学校和社会团体应当成为鼓励人人创新的摇篮,事业单位创新创业免税也应当成为一种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的普惠机制。推动创客文化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开展品牌性创客活动,鼓励学生动手、实践、创业,创建类似于营销童子军的创业训练机制,都应当得到政府机构的全免税支持。大企业支持员工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鼓励一切有益的微创新、微创业和小发明、小改进,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也应当获得免税支持。
发展“双创”经济需要基层政府管好“闲不住的手”,减少对小微企业创业不必要的干涉和控制。国家已明确规定,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要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要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方式,激发市场主体的“双创”活力。要让这些政策充分发挥功效,关键在于将其落实到基层,使其惠及创业主体。
郭夏:《解码经济——新生经济学导论》作者,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新生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网特邀财经评论员、评论理论频道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