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税制改革将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担当重任

十八届三中全会系列评论
2013年10月31日 06: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李宁认为,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提低、扩中、控高”,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不仅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内容,意义深远。

财税改革

图片来源:大庆 / 东方IC

  国务院年初公布《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不同行业和领域都在探索改善收入分配的方法。观察家们认为,这是在为全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路,并期待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能进一步推动这项涉及亿万人利益的重大改革。(1030日《新京报》)

  专家们认为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提低、扩中、控高”,即:通过改革调整现有收入分配格局,将“沙漏形”的社会两极向中间挤压,扩大作为消费主力军的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最终形成“橄榄形”的收入分配格局。

  如果按照这一收入分配改革思路,税制改革将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承担重要责任。

  首先,中国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是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促进税收负担结构更加合理。目前实施的是“营改增”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税制改革。对于“营改增”,社会上最大的共识就是降低可重复征税,促进经济结构更加完善,体现出国家结构性减税的一面。由于“营改增”是货物和劳务之间的税制转换,减税会促进行业整体税费下降,行业盈利空间提升,甚至出现最终货物和劳务产品价格下降等情况。如果实施“营改增”最终推动了货物和劳务产品价格下降,那么最大的受惠者将是普通老百姓,因为货物和劳务产品消费者中,普通老百姓是最大的群体,富人仅仅是一小部分。这样可以看出,“营改增”税制改革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还兼顾了收入分配的调整,使得普通老百姓在日常货物和劳务等消费品价格下降的过程中提升了收入可支配能力。

  其次,房产税、遗产税等改革有可能在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安排部署。从税收本身的规律来看,房产税、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最重要的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是二次分配最主要的税收工具。一旦这些税制改革试点扩大,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进行抽肥补瘦的收入分配调节。比如房产税,房子体现为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对房地产课税,实质上是对居民财产进行课税;遗产税也有同房产税一样的调节性质;至于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的公开表示,很可能将按揭、赡养老人等因素考虑到个税的抵扣中,如果这一改革落到实处,就会体现出个税本来的对收入分配进行二次调节的功能。

  最后,在间接税改革方面,除了“营改增”之外,消费税的改革也是重要内容。因为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征税,特别是对奢侈品和资源消耗量大的产品征税,这一部分产品的消费者基本是富人,所以消费税的调整改革,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影响将比“营改增”更为直接,是间接税当中最具抽肥补瘦功能的一个税种。由此可见,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不仅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收入分配调节的重要内容,意义深远。(中国经济网网友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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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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