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做新形势下两种群众工作能力

2013年07月16日 09:08   来源:解放日报   申言

  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干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看到自身的不足,当前要着重解决做群众工作和依法办事能力不足的问题。

  第一,要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现在,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学历高了,各方面知识信息掌握也很多,而往往离基层一线却比过去远了,到困难多矛盾大的地方去得不够多,跟方方面面群众直接打交道也不够。久而久之,群众观点就会淡漠,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就会显得不足。

  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首先要看到群众本身的深刻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群众的概念、内涵和结构不同于从前,各级领导干部要注重调查研究群众的变化,把握各类群体、各个社会阶层、各方面群众利益的变化,纵观全局,顺应变化,分类分层,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一定要心中始终装着群众。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决策、定政策、抓工作、办事情,都要心中有群众,眼里看到群众,真正做到执政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群众心明眼亮。只要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实实在在为人民谋福祉,群众就一定理解、认同和信任我们。

  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还要时刻走在群众前面,不能老是落在群众后面。要积极主动为群众办事,要引导好群众,把好事办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些干部为群众办事,有时候显得比较被动,该引导的不作引导,该教育的不去教育,该积极主动的也没有积极主动去做,造成一些好事也办不好。比如,一些改善民生的好事,研究过了、决定做了,由于环节多、配套工作没跟上,还有官僚主义的推诿扯皮,往往好事办不实,实事办不好。涉及群众利益的事,要多听区县的意见,多听基层的声音,多听群众的呼声,更多地让基层政府、基层组织直接去为群众做好事。千万不要好事都由上面做完了,难事反倒留给基层一线。只有把为群众服务的许多事情做在前头,我们才能有效动员和组织群众,带领广大群众一道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提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必须有一些制度性安排。群众观点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是天生的,不是书本上蹦出来的,而是源于艰苦实践的磨练,来自基层一线的历练,靠的是长期为群众服务的积累。我们要完善一些制度规定,引导推动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去,到艰苦的、矛盾多的地方去,在实践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实际能力。

  第二,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对上海的干部来说,这个能力特别重要。因为上海在率先发展过程中,遇到很多新的矛盾和难题,群众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比较强,不提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很多矛盾难以化解,改革发展迈不开大步。

  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家都说,上海的干部讲规矩、遵法制,但讲规矩、遵法制,并不等于就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讲法治要摒弃人治思维和习惯的行政命令,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遵守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如果我们党的领导干部都不能深信并服从于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法治就无从谈起。

  依法办事,就是要依法正确行使权力,落脚点还是要办事,要依法主动作为把事办好。我们加强法治建设,目的是要用法治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规范政府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诿扯皮不作为,不主动为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这种依法不作为,既不符合法治精神,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说重一点,实质上也是一种违法。这种状况不利于上海的发展,一定要改变。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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