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儿童节还给孩子

2013年05月21日 08:17   来源:光明日报   储朝晖

  还给儿童本应拥有的选择和权利,让儿童节的各种活动成为原生态的、不带功利的、不受成人指使的,只为兴趣、自主成长、快乐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为了迎接“六一”儿童节,各地已经开始忙活起来。但令人遗憾的是,作为这个节日的主体,孩子们反而成了最累的人。近日,湖南某市一小学生致信该市教育局长,诉说学校的“六一”文艺汇演折腾人,学生天天排练,落下的课只能节后补回来,“过一个儿童节真是要闯一个难关,我们不要你们大人所谓的攀比和荣誉”。教育局长回信表示教育局要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了解,制止搞相互攀比的大型活动。

  这一个回合貌似把儿童节折腾儿童的问题解决了,但对那个牵挂着节后补课的孩子来说,儿童节是否已在一定程度上被学校扭曲?那位努力回答问题的教育局长,又是否想到不同儿童的天性和需求是多样的,或许有些儿童正想借儿童节一展风采呢?

  事实上,不管是教师或学校安排学生排练和比赛,还是局长下令制止,这些决定和选择都不是儿童依据自己的天性、兴趣、爱好、特长自主做出的,都不能看作是对所有儿童的充分尊重。儿童节活动本身是多样化教育的组成部分,适度经历困难本身也是一种锻炼,对那些喜欢表演的孩子来说,这一活动的过程或许是快乐的。

  联想到过去曾参加过的一些儿童节表演活动,过长的领导讲话,成人坐着却让孩子站着,更有甚者,成人坐在伞下,孩子却站在雨中……待表演者一上台,台下的家长和观众就开始窃窃私语、议论纷纷:这是某某书记的儿子,那是某某主任的孙子,又上来一位是某某局长的女儿……这样的儿童节演出,将成人社会的权力层级搬上了舞台,儿童的自主性则没有人顾及。这也是一部分儿童不愿参加演出的原因。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搞不搞活动,而在于是否真正尊重儿童,能否让儿童自主活动。百余年前,谭嗣同在其《仁学》中就以“不失自主之权”一语点明了现代人的本质,陶行知等教育家也强调儿童是主人、朋友。然而,儿童的主体意识至今并未在所有教育工作者的心中真正扎根。

  因此,当下亟须把长期以来被成人僭越的儿童节主人地位还给儿童。只有还给儿童本应拥有的选择和权利,为他们创造平等、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才能最大程度地把快乐还给孩子。创造了这些条件,儿童节的各种活动才会是原生态的、不带功利的、不受成人指使的,只为兴趣、自主成长、快乐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学校、家庭可以把节日的时间和空间交给孩子自主支配,让他们自组团队、自选角色、自定规则、自主评议效果,可以选择表演节目,可以选择社区服务,可以选择到书店或图书馆看书,可以选择郊游,可以选择自己想玩的任何一种玩法,成人要做的就是保护和服务。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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