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奥美中国24岁员工李铮因心脏病猝死。内部人士透露,他去世时已连续加班一个月,每天23点以后下班,去世后,工作QQ还一直亮着。李铮的师兄对记者说:“他的能力学历和这份工作,是很多人羡慕的,可这背后的辛酸谁也理解不了。”(5月15日《京华时报》)
李铮猝死可能只是意外,但“过劳”的劳动者在各行业中绝对不是少数。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劳动者在职场中处于“弱势”的情况下,相当多的劳动者,对长时间超负荷劳动只能“敢怒不敢言”。
在雇佣制度发达的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对“过劳死”的处理有较完善的事前防御与事后救济机制。例如,欧盟及其成员国《健康与安全工作法》要求公司向员工提供健康及心理支持;日本法律规定,如果疲劳过度以及疲劳过度导致自杀被认定为劳动灾害。死者的家属可通过司法途径向用人单位索赔。而判断雇员是否因工作过度而死亡时,是看在最后的2至6个月里雇员每月加班是否超过80小时。这些做法值得我国借鉴,毕竟要劳动者自己站出来对”过劳“说“不”,实在是太难了。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