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方能形成“马路文明”

2013年04月10日 10:55   来源:荆楚网   陈静

  4月9日起,北京将严罚“中国式过马路”带头人,“带头”闯灯的行人将面临罚款,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服从纠正,有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甚至是袭警行为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按此前法规,行人闯红灯将处10元罚款。

  “凑够一撮人马上走,和红绿灯无关。”这句“中国式过马路”概括,引发网友普遍共鸣,成为热议话题。北京今起行人闯红灯将罚10元,将严处带头闯灯者,同样引发网友共鸣,成为热议话题。

  “中国式过马路”既凸显了中国人规则意识的集体漠视,也凸显了“浑水摸鱼”的从众心理和“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在这些不文明的举动面前,但我们在指责不能少,处罚要从严,那么优化城市规划,重视行人交通的权利,从而改善行人过马路的条件就更不能耽搁。

  信号灯时间太短、路口太宽,信号灯太长,等灯区太窄,转弯的车辆太多,这些条件再遇上高峰期的时候,行人该何去何从?“有些时候不闯红灯是过不去马路的。”这句话也有能站住脚的地方呀。知名时评家童大焕说:“良好的规则和规则意识的建立,必须源于公民平等自由的参与,而不是强者的逻辑,弱者的服从”。而以人为本的善政,无疑是公民自觉参与的发动机。道路设施应以人为本,则能体现出城市对行人交通权利的关怀程度。只有保障人的通行便利,才能逐步培养公民良好的交通法规意识,才会有令人赞叹的马路文明。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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