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要有"特区"意识

2013年03月04日 13:16   来源:东方网   周锦尉

  近日,一条消息传来,在浦东新区的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令人鼓舞。

  报道说,特别机制有六个:统一管理、就地办结机制;规划滚动修编、加强产城联动机制;宜居优先、超前配套机制;收入留用、市区扶持机制;支持创新创业、集聚创业人才机制;优势互补、多元开发机制。特别政策也有六个:进一步向临港简政放权;建立临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临港地区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加大对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人才吸引和集聚政策的支持力度。

  也可以说,这“特别”是“六六大顺”啊!

  改革开放,与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相比,要“另辟蹊径”,要对经济集中过度的体制“动大手术”,有点特别。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启动阶段,就是这样考虑的。据《邓小平时代》的作者傅高义的采访和描写,1979年,广东的改革酝酿着新的思路,习仲勋和广东的领导班子于1979年4月17日带着改革的方案草稿赴京,在最后定稿前与邓小平等人作了进一步讨论。习仲勋及其同事根据谷牧的建议提出,允许广东全省实行特殊政策,使其能够采取灵活措施,吸引生产出口商品所必需的外资、技术和管理方式。国家为工厂提供必要的土地、运输设备、电力和劳动力,提供外国人所需的饭店、餐厅、住房和其他设施。北京中央政府支持广东和福建两省,除了一般工作外,集中精力抓好广东的三个经济特区(毗邻香港的深圳,与澳门接壤的珠海和广东东北部沿海地区的汕头)和福建的一个经济特区(厦门)。邓小平完全支持这个方案。他对习仲勋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延安时期对陕西、甘肃、宁夏的简称)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邓小平这番话,是在直截了当地答复广东一行人在北京提出的请求:如果不给钱,给权,我们自己筹钱如何?在跟习仲勋谈话时,邓小平同意,要让广东和福建享有灵活性,以便吸引和利用祖籍广东福建的海外华人的资金。广东的方案于1979年7月15日得到批准,成为中央第50号文件,它同意给予广东和福建吸引外资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

  经济特区就是这样诞生的。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特区变得更多了,各种“优惠”的政策也普适化了,于是有人提出“取消特区设置,大伙儿都有国民待遇么”,一时间,特区变得“可有可无”了。然而,中央没有收口,坚持特区设置、特区政策。其实,笔者以为,改革的全过程都有“特别”的机制和特别的政策,有区别,才有突破,才有创新,才有超常规发展。深化改革阶段同样少不了这“特殊”两字。浦东新区本身就是“特区”,它依然是国家级的“特区”,是改革综合试验区。而在浦东新区范围内,还可以设定“特别机制和特别政策区域”,以求得那块区域的超常规发展。临港就是上海的战略选择的对象。

  从上海的战略发展来看,临港板块意义非凡。它带动着滴水湖新区的启动,也就是关系南汇并入浦东以后“大浦东”的发展,是一个新的增长极。我们所说的要有“特区”意识,首先需要一种新发展的战略思路,又是指继承、发扬改革者搞特区的那种劲头,争当改革的“弄潮儿”。不因循守旧,不固步自封,有先行先试的“闯劲”,不是依赖特别机制、特别政策,而是具有创新精神,去探一条路,干出一番成就和业绩来。临港人准备好了吗?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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