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违规带奶粉被捕 监管发力才能修复公众对内地奶粉的信心

2013年03月04日 07:25   来源:红网   窦永堂

  有关旅客携带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奶粉离开香港的新规例1日起实施。截至当天14时,各口岸共截获10宗违规个案,涉及53罐奶粉,被捕者包括8名香港人和两名内地人。(3月2日中国青年网)

  仅仅是为了让嗷嗷待哺的幼儿吃上一口放心奶,竟要冒可能被罚款50万港元甚至坐牢判刑的风险,竟然需要内地家长奇招迭出,需要学习“蚂蚁搬家”,需要丈夫、公婆、哥嫂及弟弟、弟媳一同上阵,需要精心计算过境逗留时间差与出入境频度,以免引起海关怀疑,需要承受心神不宁的煎熬,承受失落和苦痛,需要偷艺边境穿越术,近乎闹剧,过于残酷。

  时至今日,问题奶粉已非于个别环节、单个项目、哪一种食品上存在,已非于一时一地呈现,而是系统性的巨大风险。有多少纠结、多少乱象剪不断、理还乱:

  高声喊打是有的,但法律震慑不足。天津一乳企高管在被捕时当着警方的面安慰家属,“别怕!最多判刑三年。”阶段性的拉网清查是有的,但风头一过,仍是将网罟高高挂筛;下架、封存、立案查处是有的,但本应消失的大量问题奶粉往往封存于库房,假以时日,又以倒换包装、套用批次法“变脸”销售……

  更糟糕的是,曝光之后,忏悔与痛心是有的,流泪是有的,却没见哪个主管部门、哪个主管官员敢于拍着胸脯担责。令人震惊的“奶粉激素风波”陡现后,面对无数家长的焦急等待,工商、质检、医院等部门竟然表示“此事不归我管”、“没有该检测项目”。

  病根并不难觅,这么多年却仍不见良药、猛药,症结在于多头管理,在于重对生产企业和市场流通环节奸商的追究,而失职、渎职、负有领导或监管责任的则常被放过。违规事件曝光,除了装聋作哑、视而不见、有始无终、迟迟拖延甚至最终不加回应,还听惯了义正辞严的“痛斥”:“仍有个别企业和个人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利欲熏心、顶风作案。”农业、工商、卫生、海关、质检、药监等部门,均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但由于安全监管整体断裂,弊端丛生,执法过程中时有“选择性疏忽”甚至沆瀣一气,致使问题奶粉于灰色通道畅通无阻地游走。

  3月2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专门就记者针对香港的新规例的提问作答,“内地的奶粉99%是符合质量标准的,现在的问题是群众对奶粉是符合质量标准的信心不足。”同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谈到内地市民对一罐奶粉都缺乏信心的时候,面对记者镜头几欲落泪。周伯华的泪水当有伤心痛心和焦虑,但人们更期待的,还是企业、政府及监管部门真正取信于消费者的实实在在的行动。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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