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大同县扶贫办主任拿到了山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文件,文件明确,大同县享受“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样待遇。这意味着,在成为“小康县”16年后,大同县开始享受“贫困”待遇,获此称号后该县已得到千万元资金资助。(新京报2月25日)
从争着脱贫到抢着返贫,16年的努力终于让大同县实现了“华丽丽”的转身,其间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恐怕也只有自知。自然,其兴奋程度自然不会不亚于湛江700亿元的钢铁项目被中央核准后, 湛江市长当场亲吻批文。不过有了“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这样的标语被吐槽后,成功的喜悦也就只能成为低调的暗喜了。可以肯定的是,一度羡慕别人贫困的大同县,此时应当又成了别人羡慕的对象。
“国家贫困县”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以少交税收,在财政转移支付上也可享受额外补助;而至于土地政策、项目确定等多个方面,累计起来的利好可谓难以估量。贫与富并非恒态,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身份发生转变也并非不可能。问题在于,假若身份只是利益的需要而改变,为政绩脱贫又为补贴入贫,想小康就小康,想贫困就贫困,为所欲为就极不正常了。
从大量的事实来看,贫困县评价体制存在的问题衍生了由富返贫,以至于成功入贫或返贫竟成了“特大喜讯”。在2011年全国百强县名单中,以内蒙古准格尔旗代表的一部分经济强县,又同时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中。一个县既可以进入“百强县”的队伍,又可以戴上“贫困县”的帽子,这样怪异现象背后的原因就值得剖析。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