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和五粮液价格垄断 第二张反垄断罚单有用吗

2013年02月20日 08:3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评论员阮修星

  据媒体报道,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这是继对三星等六家境外企业因液晶面板价格垄断罚款3.53亿之后,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开出的第二张反垄断罚单。

  自2008年8月1日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以来,针对部分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先后对联合利华、邮政储蓄银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等企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并对部分企业开出了相应的罚单。这表明,反垄断法正在逐步发挥其保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作用。

  中国的反垄断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也必须看到,当前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平等竞争的现象,我国的反垄断工作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虽然中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但令人遗憾的是,广大中小企业和民间资本仍然面临着不少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类似石化、金融、电信、电力等领域仍然存在被国有大型企业分享垄断利润的尴尬境地,一些领域甚至出现了民间资本被挤出的现象,这不仅造成了广大民众要为这些领域的垄断价格埋单,而且使得最具有活力的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长期游离于实体经济之外,形成了很多行业的结构畸形,增大了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难度。因此,如何打破这些领域的垄断,让所有市场主体能够公平地获得并使用各种要素资源,是反垄断工作必须直面并解决的现实难题。

  当然,这些问题并非仅靠一部《反垄断法》就能够轻易地解决。为了打破垄断,激发民间资本的创富活力,决策层和监管层先后推动出台了包括“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等多份文件,但这些文件的实施效果仍然不太尽如人意。为何造成这种结果,下一步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也需要我们去尽快找到相应的答案。

  我们认为,要想把反垄断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厘清各种垄断行为,尤其是要反对阻碍当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因公权力造成的垄断;二是要清除阻碍市场主体自由进入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从制度层面做好保障;三是要加强反垄断的监管、执行和惩处力度,既要对有害的垄断行为真正形成制度威慑力,又要保证不对企业的正常经营行为造成负面影响。只有这几个环节都能够有效地推进,才能真正地让反垄断成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把利剑。

  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多次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我们有理由期待,随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推进,中国的反垄断工作也必将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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