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3年01月23日 08:03   来源:人民日报   范正伟 白龙

  随着改革走向深入,反腐也正进入攻坚阶段。党的十八大后,从省部级贪官的落马,到网络反腐的接力,反腐既有新动作,也有新成效,引发了人们的新期待

  易发多发的腐败势头怎样遏制?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如何构建?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何以形成?在此背景下,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尤其令人关注。不仅在于它将部署全年的反腐任务,更在于它所传递的反腐新信息。

  细心的人会发现,每年年初的中纪委全会有着不同的关键词。比如2010年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2011年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2012年的保持党的纯洁性,等等。此次全会的关键词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意味深长:“我今天讲的这些话,一言以蔽之,就是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如何看腐败、怎样反腐败,最能体现一个政党的力量。沿着“从严治党”的政治逻辑,保持“生死存亡”的忧患,明确“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这应该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的主轴。

  反腐败,重点和难点都在取信于民

  仅从话题密集程度,就可以看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决心。作为新任总书记,习近平上任三天两提反腐,“打铁还需自身硬”、“物必先腐,而后虫生”等警示,更是振聋发聩;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履新之后第一时间问计反腐专家,并清醒地指出,反腐败不仅要新官上任三把火,“更希望的是润物细无声”。

  正是循着这些思路, 十八大后反腐败工作呈现出两种辩证法。

  一个是“大”与“小”的辩证法。既打大老虎,又打小苍蝇。比如,对李春城等省部级大员的查处,有力地验证了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再比如,对广州“房叔”、郑州“房妹”事件的调查,同样雷厉风行。既坚持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种“立体式”的查处,显示的是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

  一个是“常”与“长”的辩证法。正如习近平所言,“反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既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又能够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一体两面。尤其是后一面,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信心。最近群众反映的腐败案件,经常数十小时就得到“秒杀”式反馈,比如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从不雅视频被曝光到受到处理,只用了63个小时。可以说,对群众举报的腐败问题,多一些“霹雳手段”,少一些“烂尾工程”,我们就能让群众看到希望,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为政之要,在于取信于民,反腐败斗争更须取信于民。在多个场合的讲话中,习近平都把反腐败与“人心向背”联系在一起。把握好反腐败斗争中“大”与“小”、“常”与“长”的辩证法,方能增强反腐败工作自身的公信力,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廉洁政治,权力制约是治本之策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三清”目标的提出,使得反腐败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时代感。

  随着社会财富的增长,我们党掌握的各种执政资源比过去丰富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与否,不仅关系到党风政风,也关系到公共资源的分配,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这些年来,人们对一些“拼爹”现象的焦虑,对“表哥”、“房叔”的愤慨,莫不与此有关。

  靠什么打造廉洁政治?权力制约是治本之策。正如习近平指出的,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放眼世界,迄今为止,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单凭查办案件就把腐败遏制住的。反腐败的过程,既是查办案件的过程,更是制度建设的过程,特别是对权力的制约乃至制衡的过程。正所谓,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这当是今天我们反腐攻坚最大着力点。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只有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立法,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败斗争才有根本依托、我们党才能在建设现代政党上迈出新步伐。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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